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骰子与神性

简介

骰子与神性

一个经常引起我好奇的话题是不同宗教对赌博的立场。直觉上,尤其是当我们观察拉斯维加斯、大西洋城和澳门等地时,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多数主要宗教都认为赌博是一种恶习,应该避免。

然而,实际情况更为复杂,因为很多宗教经文似乎并没有直接禁止赌博。当然,有些宗教权威会这样解读,即使这些经文本身并没有提到赌博。人们通常认为赌博行为违背了其他宗教的普遍信条,我们将在下文讨论。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本论坛禁止讨论宗教和政治话题,除非该讨论与赌博直接相关。虽然文章评论区不像论坛那样受到严格审核,但我建议任何评论都应严格限制在与宗教相关的赌博方面。简而言之,我们在这里不是为了讨论个人宗教观点,也不是为了讨论宗教本身的优缺点。

当然,我不会在这篇文章里涵盖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因为篇幅太长了。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宗教,至少没有到可以将它们划分为与其他宗教完全不同的特定宗教的程度,但我知道,如果算上教派、部落、信仰团体等等……这个数字似乎有4000多个……太多了,无法一一涵盖。

另外,如果本文略微偏向于讨论美国最常见的宗教,我先行致歉,但我毕竟来自美国。如果我对某个宗教的任何基本事实(或某些解读)有误,也请见谅,因为我对不同教派的直接了解仅限于基督教的某个分支。

当然,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基督教

就基督教而言,我们将讨论相当多的教派,因为一些基督教教派与其他教派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天主教可以被视为基督教的一个教派(因为其主要标准是信仰基督,而天主教也拥有基督的信仰),但就宗教实践而言,天主教与许多其他教派截然不同。

另一个与其他教派截然不同的例子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摩门教)。摩门教与其他教派的显著区别在于,它比其他教派更加封闭(这意味着它与其他教派的互动不多),但它非常积极地试图“劝服”人们皈依其信仰,正如他们和耶和华见证人一样,有时会挨家挨户地与不同社区的人们讨论他们的信仰。

摩门教也有一些其他宗教中不常见的规则。例如,他们禁止饮用“热饮”。如前所述,不同教派(即使是同一基本宗教)之间也存在意见分歧,但有时某个教派会改变主意。就摩门教而言,“热饮”一直是指普遍禁止饮酒(他们也禁止吸烟),但也包括咖啡、茶和其他含咖啡因的饮料,例如可乐。

有趣的是,直到最近教会才放宽了这一立场,因此虽然教会仍然禁止喝茶和咖啡,但其信徒现在可以饮用含咖啡因的软饮料,而不必担心犯下轻微的过错。

再次请注意,我(就本文而言)并不是对任何内容发表意见,而只是将其作为事实陈述,以表明一个基本宗教基本相似的各个教派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改变自己对某事的看法。

既然我们已经讨论过摩门教,那就让我们从摩门教开始吧: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摩门教)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是一个相对年轻的教派,事实上,它起源于美国。该教派主要集中在犹他州,起源于一个名叫约瑟夫·史密斯的人自称是亚伯拉罕之神的先知(显然,有些人相信他),并以某种方式撰写了《摩尔门经》。

关于《摩门经》的一个常见误解是,约瑟·史密斯刚开始写作,就被当作另一部《新约》,因为缺乏更贴切的术语。这并非完全正确。显然,《摩门经》与公元前500年至公元421年期间生活在现今美国境内或附近的人类的经历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约瑟·斯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先知。本质上,正如摩门教徒所认为的那样,上帝选择约瑟·斯密是为了启示这道,并分享这片大陆历史上那个时期的记载。我们有没有找到任何独立的著作来支持《摩门经》的内容?目前似乎还没有,但我再次澄清,我对这些内容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

当然,摩门教徒并非一开始就主要居住在犹他州。事实上,在约瑟夫·史密斯的一生中,他们从未主要居住在犹他州。就史密斯而言,他的教会也曾遭受过一些叛逃者的困扰。

然而,在我们深入探讨之前,我们必须指出,约瑟·史密斯确实有一个据点。史密斯和后期圣徒教会汇集资源,在伊利诺伊州买下了一个小镇(你没看错),这个小镇在最终被命名为“商业城”(Commerce)之前,曾用过几个不同的名字。其中一个名字是伊利诺伊州的诺沃(Nauvoo),史密斯在买下小镇后决定将其重新命名为诺沃。

这座小镇最终成为了摩门教信徒的聚集地,约瑟夫·史密斯也因此成为了诺府的市长。然而,摩门教徒之间并非一片祥和,因为一些脱离教会的人最终创办了一份名为《诺府启示者》的报纸。

这篇报道没能持续多久,因为报道说史密斯不仅是一夫多妻制(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立场也发生了变化,甚至一些教派也支持一夫多妻制),而且他还想把自己打造成某种神圣君主制。当然,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与他们位于美国的事实相冲突,但史密斯买下了这座小镇,只要他遵守美国和伊利诺伊州的所有法律(而且当时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宗教自由的解释更为宽泛),实际上没有法律规定你不能成为一小块土地上事实上的国王。

为了澄清前一段,我的意思是,只要他不试图将他的小镇从美国分离出去,并且他遵守所有州和国家法律,那么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违法之处。

无论如何,史密斯不太愿意接受这份新出版物的长篇大论,因此,他没有用更胜一筹的言辞和论证来为自己辩护,而是认为应该把它烧毁。

不幸的是,史密斯将收到一份文件,提交给诺府市议会,指控他煽动暴乱。当然,史密斯无论如何都是诺府之王,所以他反而宣布了戒严。

更糟糕的是,史密斯虽然宣布戒严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他和他兄弟以及其他一些人却被勒令前往迦太基(县城),接受叛国罪的指控。史密斯起初逃跑了,但后来还是和这群人一起前往迦太基接受指控。然而,就在他们等待审判的时候,一群约200人冲进监狱,杀死了史密斯、他的兄弟以及其他参与破坏印刷厂的人。

从此,史密斯成为了一名殉道者,甚至有人认为他(和其他人)是宗教迫害的受害者。虽然我在本文中不代表个人立场,但完全可以说,任何可能存在的“迫害”都可能是由前任(甚至可能是现任) LDS 成员实施的,因为伊利诺伊州对他唯一的不满是,以镇长的身份毁坏印刷机然后宣布戒严是叛国行为。

总而言之,我认为史密斯入狱是理所当然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破坏印刷机,尤其是在他以市长身份行事的情况下,明显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更不用说由此导致的许多其他法律的违反。除此之外,史密斯没有任何管辖权,州政府也不会认为任何理由可以宣布戒严。

最重要的是,杀害他的不是州政府(或联邦政府),而是他以前的追随者以及可能还有其他教会成员所为。

史密斯的兄弟本应是继承人,但他也遇害了。最终,有三个人声称自己是史密斯的继任者,后来又有一群人加入进来,声称自己应该是史密斯的儿子。就史密斯儿子而言,他们后来成立了基督教会(与现在的基督教会名称毫无关联),该教会后来改组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重组教会,大约二十年前,该教会更名为基督社区。

脱离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并成为其主体的人数最多,他们追随杨百翰(后来成为教会的先知)来到了后来的犹他州。当然,犹他州正式建州是在这些人抵达后的几十年。

有趣的是,许多犹他州居民每年都会去拉斯维加斯(以及内华达州的其他地区)。我找到了一项非常详细的研究,其中详细分析了拉斯维加斯游客的统计数据,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找到任何能够明确犹他州作为游客来源地的资料。

然而,有一件事可以说明有很多游客从犹他州来到内华达州,那就是该的一个旅游网站,正如您所见,温多弗不仅被宣传为犹他州首府盐湖城游客的目的地,而且也被基本上居住在犹他州该地区任何地方的游客宣传为目的地。

乍一看,人们可能会认为,一个曾经全面禁止所有含咖啡因产品、至今仍禁止饮酒的教派,会强烈反对赌博,对吗?但事实并非如此。

就教会的官方立场而言,他们的网站几乎毫无疑问地表明了教会本身反对赌博。我相信他们不会介意被引用,但如果他们真的引用,我会根据要求删除引用和链接: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反对赌博,包括政府赞助的彩票。教会领袖鼓励教会成员与其他教会成员一起反对任何形式赌博的合法化和政府赞助。

赌博的动机是想不劳而获。这种欲望会毁灭人的灵性。它会使参与者远离救主关于爱与服务的教导,走向撒但的自私。它破坏了勤劳节俭的美德,以及在一切事上诚实努力的愿望。

参与赌博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赌博的骗局在于,他们以为只需付出很少甚至不付出,就能获得一些有价值的回报。他们发现自己放弃了大量的金钱、自己的荣誉,以及家人和朋友的尊重。他们被欺骗和沉迷,常常把本该用于其他用途的钱(例如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用于赌博。赌徒有时沉迷于赌博,迫切地想要偿还赌债,以至于走上偷窃的道路,放弃了自己的名誉。

看起来我与 LDS 有一些共同之处;我也反对政府赞助的彩票,至少在彩票不再那么糟糕之前。

我们也可以看看犹他州的法律。虽然联邦政府要求政教分离,但实际上,只有当教会不再主导数字游戏时,政教分离才能真正实现。除了他们可能想做的任何与联邦法律相冲突的事情之外,摩门教实际上管理着犹他州。因此,任何形式的赌博在该州都是不合法的,我非常怀疑它永远不会合法。

事实上,当在线赌博(在海外)开始兴起时,犹他州是少数几个真正起草立法,在其“非法赌博”法律中增加禁止在线赌博的州之一。他们现行的法律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涵盖了这一点,因为他们将“赌博”定为犯罪——没有任何限定词——但我猜他们是想确保这一点绝对明确。

然而,几乎所有教会领导都会公开反对赌博。即使没有直接反对,他们也会很快讨论涉足赌博的风险。然而,真正的问题是,摩门教(LDS)真的禁止赌博吗?

对于 LDS 来说,关键是要理解罪恶与违法之间的区别:

理解罪恶与违法行为之间的主要区别:

罪孽:在摩门教中,什么是罪孽,什么不是罪孽,有着相当清晰的定义。就教会而言,如果教会认为赌博是罪孽,就像饮用“热饮”一样,那么他们会简单地说,赌博是罪孽。在摩门教的信仰中,罪孽是“故意违背主”。

一个人如何故意违背主呢?嗯,在他们看来,这涉及到主基本上说:“这是罪,不要这样做”,但你却继续这样做。

在其他以亚伯拉罕之神为基础的教派中,基本上有十诫(摩门教也遵守十诫)和许多其他被其他教会简称为“罪”的东西。当然,有些教会对什么算作罪、什么不算作罪会有不同看法,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某件事要么是罪,要么不是,没有更轻的罪。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上帝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但可能会导致一个人背离上帝或导致一个人以精神上或哲学上不当的方式行事。

简而言之,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并不完全禁止赌博,因为在他们看来,上帝并没有明确地将赌博定为罪。他们认为,赌博之所以被视为罪孽,是因为它会导致自私,会导致不劳而获的欲望,会导致不劳而获的欲望,甚至会导致人们犯下诸如偷窃之类的罪行,而这些罪行实际上是罪孽。

然而,单纯的赌博行为本身并没有什么危害,只要它不会导致任何其他罪恶或欲望。当然,教会希望你不要冒险,无论是金钱还是灵魂,但他们并没有完全禁止赌博。

摩门教的另一个有趣之处在于,他们并不认为天堂(他们称之为“荣耀王国”(天堂之内))是某种二元对立的。相反,他们有地狱(Perdition),这是为那些明知上帝之能却故意违抗他的人准备的。然而,这个地狱仅仅是一个王国,并非所谓的“荣耀王国”。有人说,它基本上与地球相似,只是那里只有一群罪人。

当然,我觉得直接找人谈谈会更有益处,所以我打电话给当地一个摩门教分会,和他们的一位长老谈了谈。我没有得到逐字逐句的引用,所以我觉得没必要透露他的名字(反正他似乎也不在乎),所以我想简单列举一下他眼中的几个基本观点:

*他同意,大罪和小罪之间是有区别的,小罪是带着意图、意志和预知去犯的,即违背上帝的旨意。

*然而,他说他觉得我的立场(根据我所读到的内容)有点“听起来合法”,他喜欢。因此,他认为,这是否算作一种罪孽或违法行为并不那么重要,但真正的目标应该是变得越来越像神,无论是现在还是死后,这样我们才能从现在到死亡和复活之间的行动中更接近上帝(1)。(2)

  1. 这里首先要注意的是,除了毁灭之外,摩门教还相信有三个“荣耀王国”,即天国、中国和天国。
  2. 因为 (1),真正的目标是进入天国,但为了做到这一点,一个人应该积极避免一切罪恶和过犯,本质上,要始终以这样的方式行事:问自己“上帝会怎么做?”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忏悔自己可能无意中犯下的任何罪恶或过犯。

因此,与绝大多数亚伯拉罕宗教不同,摩门教对天堂/地狱的理解并不像后者那样二元对立。事实上,摩门教相信,即使是生前罪孽最深重的人,死后也有机会为自己所犯下的罪孽负责,忏悔并接受上帝。摩门教还表示,他们无权评判个人,也无权宣布他们能去哪里或不能去哪里,因为只有上帝才能评判,而且上帝(与许多其他宗教的主张不同)会考虑一个人一生的所有境遇,而不仅仅是看他们是否犯了罪,是否没有忏悔。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标始终是尽可能地活得精彩,尽可能地像神一样,而正如长老所说,赌博通常不利于实现这一点。在他看来,赌博根本不是上帝会做的事情,所以,虽然天堂、地狱(或沉沦)和罪孽的范畴并非一概而论的二元规则,但尽可能地像神一样生活,可以用一个二元问题来回答:“上帝会做我正在考虑的这个事吗?”

无论如何,长老确实同意我之前的分析,即赌博本身严格来说不算是罪,因为上帝并没有直接说过赌博是罪。换句话说,赌博的行为可能不像上帝所为,但也并非完全违背上帝的旨意。然而,长老很快指出,赌博也可能导致其他罪,或者导致其他精神缺陷,例如贪婪或嫉妒。

当然,摩门教的精神领袖倾向于避免赌博,这并不奇怪,我想大多数信仰的精神领袖都会这样做。

天主教

这就引出了天主教,如果我没有像摩门教那样花时间介绍天主教的历史,我会表示歉意(实际上,有些人认为天主教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宗教,而不是基督教派别),但天主教会有着悠久的历史,而 LDS 实际上起源于美利坚合众国……因此,更有必要了解其完整的历史。

就天主教徒的立场而言,一般而言,赌博本身并非罪孽。我之所以加上“一般而言”这个词,是因为有些天主教徒可能认为赌博是一种罪孽,而我无意介入个人观点,所以我想简单说明一下,有些人可能会有这种想法。

如果你居住在天主教徒聚集的地区,或者你参加(或认识参加)天主教会的人,你就会知道,在赌场和其他有赌博场所看到信徒并不罕见。事实上,这个论坛的长期参与者FRGamble本人就是一位天主教神父。

此外,天主教堂举办筹款活动也并不罕见,即使是在教堂拥有/控制的房产上,也会在活动期间进行赌博。具体来说,我指的是那些经常进行宾果游戏以及售卖抽奖券和拉环彩票的筹款活动——具体情况取决于州法律。

您可以在此处阅读 Catholic.com 网站在长篇讨论中解答了这个问题。

他们很快指出,他们所说的天主教堂中宾果游戏的“刻板印象”在很大程度上被夸大了,而且有些教堂并不参与宾果游戏之夜。就我个人而言,我想说,许多刻板印象之所以成为刻板印象(尽管不是全部),是因为它们至少有时是正确的,并且作为直接的经验观察(而不是我自己的观点),许多天主教堂确实有宾果之夜。

该网站继续说道:

其次,赌博本身并没有错。读读圣经,你不会发现其中任何地方谴责赌博。

一般赌徒都会输钱,但过程是娱乐,所以赌博就等于花钱娱乐,这并没有错。

只有当一个人为娱乐花费过多金钱时,赌博才构成犯罪。一个人在赌场花费家人所需的数千美元,就是犯了罪,教会对此非常坚决(《天主教教理问答》2413)。同样,一个人花费家人所需的数千美元购买其他形式的娱乐,例如限量版书籍、电影、收藏品等等,也是有罪的。

本质上,他们认同我从摩门教那里学到的观点,认为赌博本身无可厚非,但他们与摩门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天主教徒似乎在某些情况下认为赌博是一种无害的娱乐。如果被追问,我相信天主教神父会承认(网站也确实承认),如果赌博过度,或者沉迷于赌博以至于人们忽视了自己应尽的经济责任,那么赌博就是一种罪过……但他们似乎比摩门教更乐于接受娱乐性赌博。

本质上,天主教徒似乎会让信徒意识到赌博的潜在危害,但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应该完全避免的行为。而摩门教则认为赌博只是轻微的过犯,而非罪孽,但他们似乎更关心的是,人们的行为是否与上帝格格不入。就天主教会而言,赌博本身似乎与上帝无关,如果只是为了娱乐,并且只用自己能承受的损失来赌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冒犯上帝。

由于对上面引用部分的引文很感兴趣,我查了一下,它是这样说的

2413 赌博游戏(例如纸牌游戏)或赌博本身并不违反正义。当它们剥夺了某人满足自身和他人需求的必需品时,它们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对赌博的热情有沦为奴役的危险。不公平的赌注和游戏中的作弊行为构成严重罪行,除非所造成的损害轻微到受害者无法合理地认为其严重。

由此可见,“不公平赌注”是否构成犯罪,涉及诸多限定条件。然而,即便如此,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损失微不足道,则不构成犯罪。换句话说,例如,退还彩票可能被认为明显不公平,但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彩票上花费过多的钱,他们很可能就会认为造成的损失微不足道。

有趣的是,当他们“剥夺某人满足自己和他人需求所必需的东西”时,他们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这似乎与赌博场所或游戏的经营者(只要他们信奉信仰)以及顾客一样令人担忧。

耶和华见证人

这将引出亚伯拉罕宗教的另一个教派,该教派被认为在哲学上与大多数其他教派有所不同。不知何故,Catholic.com 也花了一些时间讨论耶和华见证人

据报道,耶和华见证人是另一个起源于美国的教派,尽管比 LDS 稍晚于 19 世纪。

这个教派的创始人名叫查尔斯·泰兹·罗素,他曾是一名新教徒(新教徒是天主教的另一个分支,但起源于德国,由马丁·路德于16世纪初创立)。查尔斯·泰兹·罗素的问题在于,他无法理解地狱的概念与仁慈的上帝的概念如何共存。

由于无法调和他认为相互竞争的两种观念,查尔斯·泰兹·罗素最初成为了无神论者,但后来转向不可知论,因为他认为其他信仰的错误观念并不一定意味着上帝不存在。

查尔斯·泰兹·罗素不仅为后来发展成为如今的耶和华见证人组织播下了种子,还创办了一份名为《守望台》的出版物。就这个教会而言,他们的主要兴趣在于救赎,他们的目标是预测世界末日和圣徒得救的条件。

罗素相信圣经可以准确地预言这一点,但我认为,任何此类预言都尚未被证实,这并非不公平。换句话说,这与其说是一个观点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客观事实问题,各种宗教和教派都被迫改变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宾夕法尼亚州守望台圣经书社(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的名称略显冗长,后来被改名为“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这个名字是由该教派的第二任会长启用的,因为他认为这是上帝真正的名字,而该教派的信徒才是上帝真正拣选的信徒——客观地说,不少宗教都宣称自己是上帝选民。

这个教派最初发展缓慢,主要集中在宾夕法尼亚州(始于匹兹堡)及其周边各州。与教堂不同,耶和华见证人将其会众建筑命名为“王国大厅”,这些建筑往往不如许多其他基督教教派的教堂那么华丽。在许多情况下,它们规模较小,装饰也不像天主教堂那样华丽或昂贵。

就耶和华见证人而言,他们实际上并不相信地狱的存在,这当然与他们的创立方式有关。然而,他们也不像摩门教(LDS)那样相信死后得救的可能性,天主教徒(程度较低,也指炼狱)也相信这一点。相反,耶和华见证人相信义人将成为他们所谓的“千禧年王国”的成员,而那些拒绝上帝的人将被彻底消灭。坦白说,为了简洁起见,考虑到在“千禧年王国”和永恒惩罚之间做出选择,这种说法听起来相当不错。

耶和华见证人的行为模式与其他亚伯拉罕教派截然不同。首先,他们认为婚姻是神圣的结合,绝对禁止离婚,除非通奸。耶和华见证人是和平主义者,不会服兵役。他们还认为,如果上帝的旨意与国家法律发生冲突,上帝的旨意将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还有一些其他的仪式,或者实际上缺乏仪式,我可以谈谈,但我相信已经呈现的内容足以充分突出其他教派与他们之间的一些差异。

从他们的官方立场来看,他们 似乎没有明确禁止赌博,并且坦率地承认圣经对此几乎没有提及,但他们也将其视为犯罪的门户:

赌博的本质是损害他人利益来赢钱,这与圣经“要提防一切贪婪”的警告相悖。(路加福音12:15)事实上,赌博的动力源于贪婪。赌场大肆宣传巨额奖金,却淡化中奖几率之低,因为他们知道,对财富的渴望会促使玩家在赌场豪赌。赌博非但不能帮助人戒除贪婪,反而会助长不劳而获的欲望。

赌博本质上是基于一个自私的目标:赢取别人输掉的钱。然而,圣经鼓励人“不要时刻求自己的利益,而要求别人的利益”。(哥林多前书10:24)十诫之一也说:“不可贪恋……人的一切。”(出埃及记20:17)当赌徒一心想赢钱时,他实际上就是希望别人输钱,好让自己获利。

从本质上讲,最后一点可以看作是建议赌徒不应该贪图另一个“人”的钱,大概即使那个人是一家企业赌场。与 LDS 类似,在较小程度上也与天主教类似,主要担心的是赌博会受到贪婪的驱使……耶和华见证人也认为,赌博会导致罪恶,因为它可能会导致一个人放弃他或她的其他责任。

然而,其他地方也有人认为,赌博,甚至在赌博场所工作,都可能导致被逐出教会:

耶和华见证人不允许赌博,如果他们赌博,就会被逐出教会。

赌博成瘾或不受控制时,可能不明智,但反过来,它也可以成为一种令人愉悦的消遣。圣经从未将赌博视为错误,尽管它在古代很常见,例如圣经中士兵为耶稣的衣服抽签的记载(马太福音 27:35)。守望台为其立场辩解说,赌博会滋生贪婪,赌徒是在崇拜幸运之神,因此会成为偶像崇拜者。如果赌博真的不符合基督教教义,圣经早就这样说了。大多数偶尔赌博的人既不是偶像崇拜者,也不是贪婪者,但守望台甚至将免费赌博和在赌博场所工作的人列为被逐出教会的理由。

假设以上所有说法都属实,那么教会似乎承认圣经并没有明确禁止赌博,认为赌博是一种罪,然而,赌博最终导致犯罪的可能性很高,甚至可能导致一个人被逐出教会。表面上看,这可以理解为教会比上帝更严格地反对赌博!

卫理公会

卫理公会是基督教的另一个教派,它有自己独特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要么是圣经根本没有涉及的,要么是圣经没有用大量文字来阐述的问题。

卫理公会是另一个起源于美国的教会,但与 LDS 和耶和华见证人不同,该教会的创立并非因为其分支教会的教义存在根本问题,或因为任何新的预言和遗嘱,而是因为创始人约翰·卫斯理想要创建一个教会,因为他的圣公会将不再在美国境内运作。

从根本上来说,卫理公会是新教的几个分支之一,这个分支的出现是因为英国圣公会(显然不是指 2009 年成立的美国圣公会小教派)不再为美国提供服务。

对于那些不知道的人来说,英国国教的正式领袖是英国国王,并且在美国成为一个国家后不久他们就会停止为美国服务,所以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算出来!

无论如何,卫理公会本身与圣公会本身并无重大的根本分歧或争议,至少卫理公会成员或约翰·卫斯理本人如此。事实上,成为卫理公会牧师的唯一途径是经圣公会主教按手。最终,圣公会拒绝任命一位名叫托马斯·科克的博士,于是卫斯理亲自任命了他,这最终成为卫理公会与圣公会之间几乎一劳永逸的分界点。

卫理公会则从一本他们称之为“社会原则”的书里口述,这是教会处理圣经中未明确解答的问题的方式。例如,关于烟草,《社会原则》是这样说的

我们秉持高度的个人自律和社会责任的传统。鉴于大量证据表明吸烟和使用无烟烟草危害各年龄段人群的健康,我们建议全面戒烟。

我们敦促利用我们的教育和传播资源来支持和鼓励这种禁烟行为。此外,我们认识到被动吸烟的危害,并支持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限制吸烟。

在本部分中,你会注意到,卫理公会“建议”彻底戒除烟草,但其社会原则并没有将吸烟称为罪孽。相反,他们通过指出吸烟违反了他们个人纪律的理念来捍卫自己的建议。换句话说,他们极力反对其成员吸烟(尽管有些教堂外确实设有落地式烟灰缸),但并没有说吸烟是罪孽,甚至没有说吸烟必然违背上帝的旨意。

如果我们看一下另一个社会原则,这次是关于卫理公会如何看待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我认为可以合理地直截了当地说(这不是意见问题),他们的立场比其他基督教派的立场更倾向于自由主义:

我们确认男女在共同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平等。因此,我们敦促尽一切努力消除家庭生活活动和描述中以及教会和社会自愿和有偿参与的各个方面的性别角色刻板印象。我们确认妇女在就业、责任、晋升和薪酬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我们确认妇女在教会和社会各级决策岗位上的重要性,并敦促这些机构通过就业和招聘政策来保障她们的存在。我们支持采取平权行动,将其作为解决教会和社会内部不平等和歧视做法的一种方法。我们敦促教会和社会中雇用双职工家庭人员的雇主在考虑搬迁时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我们确认妇女享有免受暴力和虐待的权利,并敦促各国政府制定政策,保护妇女免受社会各阶层一切形式的暴力和歧视。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我们似乎不应该指望卫理公会会采取严厉的反对赌博的立场,对吧?好吧,准备好迎接惊喜吧

赌博,作为一种靠运气和牺牲邻居利益来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对个人品格和社会道德构成了威胁。赌博滋生贪婪,并激发人们对运气的宿命论式信仰。有组织的商业赌博对商业构成威胁,滋生犯罪和贫困,并损害良好政府的利益。它助长了这样一种信念:工作不重要,金钱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贪婪是成功的常态。它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是一种“累退税”。总而言之,赌博是糟糕的经济学;赌博是糟糕的公共政策;赌博并不能改善生活质量。

这种与“宿命论的偶然信仰”相关的措辞尤其耐人寻味,因为我认为这种观点比迄今为止讨论过的任何其他宗教都更接近耶和华见证人(关于赌博的观点)。具体来说,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是指一个人信仰“运气之神”,因此犯了偶像崇拜的罪,将另一个神置于亚伯拉罕之神(耶和华)之上,从而违反了十诫中的一条。

虽然卫理公会没有走得那么远,但他们确实提到了他们所谓的“宿命论的机遇信仰”,这种说法我觉得非常有意思。本质上,他们只是说人们希望自己的运气比概率预期的更好,只是表达方式截然不同。有趣的是,他们再次提到了“以邻居的利益为代价”,这似乎暗示着赌场和政府(就彩票而言)在这方面仍然被视为邻居。

他们还引用了一些经济论点,将赌博(尤其是彩票)称为“累退税”,这很有趣,因为这是我们看到的第一次官方讨论,除了宗教后果之外还关注赌博。

尽管有第一修正案和托马斯·杰斐逊的解释,即“政教分离之墙”,但卫理公会教徒在文章的后面非常明确地表示,他们认为自己有社会责任尽一切可能反对赌博:

我们支持强力执行反赌博法,并废除所有使赌博在我们的社会中得到接受甚至有利地位的法律。

从本质上讲,很明显,教会的官方立场是反对一切形式的赌博,而且与他们其他一些看似更为自由的立场相反,教会认为,它有责任和教众一样,用他们拥有的一切来反对赌博。

说实话,这挺有意思的,但教会真的会把赌博称为罪吗?卫理公会推广的这个页面补充了以下内容:

赌博危害社会,严重损害道德、社会、经济和精神生活的最佳利益,破坏良好的政府和良好的管理。出于信仰和关怀,基督徒应该戒除赌博,并努力帮助那些受赌博行为影响的人……

教会的预言性号召是促进正义和倡导的标准,使人们不再需要也不希望将商业赌博(包括公共彩票、赌场、抽奖、网络赌博、利用新兴无线技术进行的赌博和其他机会游戏)作为一种娱乐、一种逃避或一种产生公共收入或资金以支持慈善机构或政府的手段。

让我着迷的是,教会坚持其反对赌博的强硬立场,但他们的理由是,他们认为社会应该构建这样的结构,赌博应该被视为“不必要的、不受欢迎的”,而且根本就没有必要。简而言之,他们认为赌博没有理由被视为一种令人向往的娱乐方式,尤其不应该被视为一种为任何人创造收入的手段!

不幸的是,他们似乎并没有真正谈论赌博本身是否是一种罪。为此,我打电话给当地一位卫理公会牧师,他实际上表示他希望保持匿名,因为他代表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整个教会。接下来的几段文字将转述一下讨论的内容。

本质上,我的分析是正确的,卫理公会更关心社会大众的福祉,在这里指的是美国,但更广泛地关注世界社会事务。教会的其他教义往往不会过多地关注具体问题,而是致力于创造一个充满爱与繁荣的社会(意译),这样人们就不会再渴望去做那些可能被视为罪恶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已经过着幸福和谐的生活。

除此之外,当谈到个人赌博是否是一种罪过的问题时,牧师的回答是:视情况而定。

具体来说,对于上帝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牧师认为上帝会鉴察人的内心。例如,如果一个人赌博的动机只是为了得到他想要但尚未拥有的东西,那么这种赌博就是出于贪婪,因此会被理解为一种罪。

然而,如果一个人纯粹是为了娱乐目的而进行小额赌博……本质上,是为了赌博本身而赌博,而不是真正关心金钱的易手,那么这可能不算是罪恶。

牧师还会继续探讨更广泛的信条,即做好世界、做好自己、做好邻居的管家。在这方面,他指出,与吸烟类似……赌博并非明确定义的罪恶,但与吸烟一样,一个人很难被视为做好自己和邻居的管家。即使撇开贪婪的问题不谈,情况也是如此。

牧师继续说,在他看来(特别是按照基督教派别的标准),卫理公会比大多数教会更为进步。与教会一样,他的立场是,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会更好,每个人都会得到很好的照顾,而且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赌博的欲望,即使没有其他原因,因为有更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这些事情具有更大的社会价值,并为上帝带来更多的荣耀。

浸信会

浸信会(它本身有好几个教派)是我最亲身经历的教会。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不记得教会里曾经专门讨论过赌博这个话题。

我可以说的是,就一些人可能认为的“严格”而言,他们和我去过的任何教堂一样严格。他们非常清楚什么构成罪,什么不构成罪,而且他们似乎更关心的是个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以及他们是否会上天堂或下地狱,而不是关心理想的社会。

有一件事可以让这件事变得更容易,那就是美国浸信会(一个监督一些独立教堂的实体)发布了一份声明,阐述了教会对赌博的立场:

赌博,包括体育博彩、赌场、彩票等

其他类型的侵犯是对人们生活和社区的侵犯,其中许多

这些国家已经承受着经济和社会崩溃的重负。富裕

穷人和穷人都容易受到赌博的冲动,并可能变得

沉迷于赌博。赌博推广者通过以下方式让人们回归

给人一种获胜机会很大的印象。

令人不安的现实是,地方和州政府认为赌博是

收入来源,并成为主要推动者。政府资助

广告牌和电视广告宣传

赌博。赌博曾经受到限制,但现在却经常

可在最近的超市、便利店或购物中心购买

广场,并且通常针对低收入人群,转移

政府负担转移到那些无力支付的人身上。赌博业

经常从他们声称的经济和社会团体那里吸走资金

援助。博彩业的收入常常被当作借口

将其他资源从经济和社会问题中转移出来

博彩业声称会提供帮助。博彩业的收入

行业未能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

声称提供。

最让我惊讶的是,该组织似乎对与赌博相关的更广泛的社会问题表现出关注。在这个具体案例中,他们似乎与卫理公会有着共同点,认为赌博是一种更广泛的社会弊病,因此对其进行攻击。

再次声明,我无意对任何宗教或教派发表个人意见,但我要说的是,讨论更广泛的社会问题与我几年来在教会的经历截然不同。我所参加的教会并不十分关心更广泛的社会问题,将它们贴上“世俗”的标签,政府政策与教会无关。我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教会已经改变,开始以更广阔的视角看待这些问题,还是说某位牧师只是更喜欢他那种“你这样做,你不这样做,否则你就会下地狱”的泛泛之谈。

就宗教文本(即圣经)而言……其他教派甚至认为在圣经时代就存在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的赌博,但美国浸信会组织立即驳斥了这一观点:

圣经中提到过一些涉及掷骰子或其他物体的游戏

时代。这些游戏延伸到赌博,但只在

指耶稣的衣服(约翰福音19-24)。“抽签”是一种文化

确定责任的方式和了解上帝旨意的宗教方式

(那鸿书 3:10);(约书亚记 18:6);(使徒行传 1:26)。“抽签”绝不是

被认为是一种获取金钱的方式。

换句话说,他们承认“抽签”是一种赌博形式,但本质上认为人们是为了奖品而不是金钱考虑而玩。

他们继续列举了贪婪(即嫉妒他人拥有的东西)和贪婪的可能性,这与信仰认为一个人应该关注的方面截然相反。在这方面,他们似乎同意上述所有教派的观点,因为所有相关教派似乎都高度关注贪婪的可能性。他们还指出,赌博的人没有“信靠上帝赐予他们每日的食粮”。

我想说的是,最后一部分对我来说有点牵强。我猜他们可能用它来指代优势玩家,或者类似的东西,但除此之外,它似乎暗示一个人通常把赌博当作生存的手段,或者纯粹是为了获得所谓的经济利益。

在我们目前讨论过的所有教派中,最反对这种观点的是天主教徒,他们几乎直截了当地说,赌博通常只是一种无害的娱乐方式。其次反对的可能是摩门教,他们并没有明确地说赌博一定是而且只能是由贪婪驱动的,而是通过暗示赌博会导致贪婪来限制自己的立场。尽管他们坚决反对赌博,但与我讨论这个问题的卫理公会牧师却说,重要的是一个人在进行赌博时内心的想法(只有上帝知道)。

最后,这个立场似乎比耶和华见证人的立场要温和一些,耶和华见证人虽然承认赌博并没有被明确描述为一种罪恶,但如果你选择赌博,你仍然可能会被逐出教会。

我们这里还有一篇最近的文章,从浸信会教徒的角度探讨了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

圣经中没有明确谴责赌博的经文。作为基督徒,我们不想在上帝的律法上加添任何祂从未禁止的事(申命记 4:2)。这样做就等于说我们比上帝更清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然而,在思考金钱问题时,有一些经文是我们应该考虑的。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趣的观点,因为美国浸信会似乎在我的第一条引文中几乎完全禁止了这种活动。他们几乎说,一个人赌博的唯一可能原因就是为了赚钱,因此,赌博必然与贪婪有关。当然,我想你仍然可以辩称他们并没有明确禁止这种活动。

第二篇文章继续讨论“贪婪”,并再次指出,与努力积累财富的人相比,那些试图快速致富的人更容易陷入贫困。我认为,这个引言很有意思,因为我认为大多数赌博的人实际上并不相信自己会致富。我想,玩百万富翁和强力球的人可能抱着这种希望买彩票,但我无法想象在Pass Line买红筹码的人真的相信自己会因此致富。即使他们相信(反正他们也不会),也肯定不会很快致富。

最终,作者仍然得出结论,他不认为赌博本质上是罪恶的,但如果ABC的官方立场能说明什么的话,他们肯定认为赌博是罪恶的,除了“罪恶”之外,你能想到的每一个词都是罪恶的。即便如此,作者在结尾还是表达了他的一些担忧:

信徒也应该考虑别人会如何看待他们去赌场。即使这本身并非罪孽,但如果我们知道这会令有赌博问题的弟兄跌倒,或者会让不信的世界认为基督徒沉迷于赌博,我建议你不要去。我们应该走自己的路,不让弟兄跌倒,也不让世人认为我们和他们一样。

从逻辑上讲,这个观点很不寻常,因为他认为仅仅走进赌场就可能让别人觉得基督徒沉迷于赌博。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有人会穿着印有“我是浸信会成员”的T恤走进赌场吗?要让人知道你是基督徒,他们必须在教会活动或教会里见过你。

不仅如此,天主教对赌博的立场可能是我们迄今为止读到的最宽容的,但我认为大多数人不会把天主教徒(作为一个整体)描述为“沉迷于赌博”。再次强调,这似乎是一个非常不寻常的观察,但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与我在浸信会的经历非常一致。

本质上,他们经常宣扬的是,如果你犯罪,那么你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别人犯罪。如果你目睹犯罪发生却袖手旁观,那么你和犯罪者一样有罪。正因如此,许多浸信会教徒在社会问题上采取了一些可能被一些人视为强硬右翼的立场。再说一次,就我个人的观察而言,教会非常关心其会众如何自我约束,以及如何约束周围的人。

至此,我们将把注意力转向南方浸信会(SBC),这是另一个主要的浸信会组织。除此之外,我们不会讨论任何其他浸信会教派,否则我们将在这里讨论很长时间,因为浸信会中还有很多规模较小的教派,以及许多自称浸信会的独立教会。除此之外,这些教会大多出于教派内部政治原因而独立,因为他们认为各个教会应该自治,不应受制于更高的宗教权威——当然,除了上帝之外——的标准。

无论如何, SBC也发布了关于赌博问题的官方立场:将其分解成更小的部分,称为“赌博之罪”,我们将引用决议并讨论:

决议,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14 日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举行的南方浸信会会议的使者谴责一切形式的赌博;并进一步

决议,我们敦促各级政府领导人终止国家支持的赌博,遏制一切形式的破坏性赌博,并通过政策和立法解决其有害影响;并进一步

决议,我们鼓励我们的大会领导人、实体和牧师继续教育南方浸信会教徒关于赌博的欺骗性罪恶;最终

决议,我们敦促南方浸信会教友和所有其他基督信徒不要参与赌博的罪恶。

由此,我们看到 SBC 采取了迄今为止最激进的反赌博立场,他们甚至称其为“罪恶”。

正如我们所见,这与 ABC 或我们之前引用的个别作家的说法不同,如果圣经没有明确将某事视为罪过,那么从本质上讲,虽然他们可能会描述社会弊病和可能间接导致的罪过——但他们实际上不能将这种活动(就其本身而言)称为罪过——因为上帝没有。

看起来 SBC 并没有这样的自我限制,相反,他们引用圣经中的多节经文并将它们结合起来,最终得出赌博是一种罪恶的结论。

正因如此,美南浸信会(SBC)在我们迄今为止讨论过的所有教派中,对赌博的反对立场最为强烈,因为他们是唯一明确宣称赌博是罪恶的教派。正如我们在卫理公会(Methodists)中看到的,他们相信赌博这种活动(尽管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社会弊病)的真正根源在于上帝在个人内心中看到的动机。而摩门教(LDS)则认为赌博是一种轻微的过犯,但可能导致罪恶,他们主要担心的是赌博并非一种虔诚的活动。天主教徒承认赌博可能导致罪恶,但似乎甚至没有提出任何理由认为它应该如此(而且他们是最宽容的)。

见鬼,就连耶和华见证人,他们明明愿意把赌博的人赶出教堂,却连赌博都算不上罪孽。话虽如此,我不认为浸信会会因为赌博把人赶出教堂,但谁知道呢?这可能取决于各个教会的情况。

正如耶和华见证人所称的“机会之神”,SBC 认为,参与赌博的人将机会置于上帝之上,尽管他们似乎并没有将机会本身视为上帝。与迄今为止讨论的大多数其他信仰一样,SBC 指出,赌博违背了“爱邻人”的理念,以至于一个人赢,就意味着另一个人输。

他们又说,赌博违背了勤劳和投资的原则,而是追求财富,并“不劳而获”。有趣的是,他们在这里特意提到了投资,因为据我所知,南方浸信会并不反对人们投资股票市场。事实上,南方浸信会似乎真的有自己的投资公司

抛开个人观点不谈,我觉得这很奇怪,因为投资和赌博其实没什么区别。投资公司似乎表示,他们只对那些他们认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感兴趣,但从根本上来说,投资的目标仍然是希望获得经济收益,而且投资的回报是无法预知的。更重要的是,有人会说,把资金投入投资公司(并让公司包揽所有工作)也是在寻求不劳而获。更何况,股市就像赌场一样,有赢家也有输家,所以一个人要想赚钱,往往就得有人输。

他们确实这么说:

鉴于,赌博违反了民事行政长官的原则,导致政府通过国家支持的赌博来掠夺自己的公民,而不是保护他们并寻求他们的利益(箴言 8:15-16;阿摩司书 5:10-13;罗马书 13:4;提摩太前书 2:1-2;彼得前书 2:13-15);并且

所以,我想他们会同意我的观点,认为彩票很糟糕,尽管我猜他们可能不愿意具体地用这些术语来表达。

接下来的几节将重点讨论贪婪、贪婪和糟糕的管理,这与我们迄今为止讨论过的许多其他教派的观点一致。迄今为止,在赌博问题上最为宽容的教派——天主教,甚至允许个人通过赌博犯下此类罪孽。

我要引用的最后一部分是:

鉴于赌博违反了自由的原则,煽动破坏性的欲望,使许多人养成导致经济崩溃和人际关系破裂的习惯(加拉太书 5:13-21);因此,现在

有趣的是,根据决议,他们最大的问题似乎是国家支持的赌博,而这似乎是他们特别希望终结的。他们确实提到希望“遏制”任何形式的“破坏性赌博”,但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意味着他们对非浸信会教徒之间相互赌博的行为相当放任。

然而,当教会直接表明对国家(即政府)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的立场时,我总是很感兴趣,因为根据第一修正案,最宽泛的解释(托马斯·杰斐逊似乎就是这么做的)是,教会和政府之间几乎不应该有任何关系,或者至少应该尽可能少的关系。

无论如何,我们已经找到了第一个教派,它实际上是一个教派(虽然是一个主要教派)中的一个分支,它明确地将赌博本身描述为一种“罪恶”。这个教派就是美南浸信会,因为美南浸信会的本质是认为赌博绝非罪恶,赌博极有可能导致罪恶,但似乎并没有将个人赌博行为定为罪恶。

现在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新教徒:

其他新教徒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新教教会是由马丁·路德于16世纪在德国创立的。这方面有很多繁琐的讨论,但我们主要想避免这些,并总结一下:路德之所以脱离天主教,是因为他看到了天主教的诸多问题,并发表了《九十五条论纲》,直接阐述了他对天主教会问题的感受。

我们显然会主要关注赌博,但路德与天主教徒之间一个更大的问题值得一提,那就是教皇至上主义,也就是说,他认为教会不应该有任何一位被任命的领袖。天主教会还制定了“出售全赎罪券”的政策,这显然是可以减少个人因所犯的罪孽在炼狱中度过的时间的证明。

从本质上讲,路德认为,获得罪孽的宽恕更多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他们必须真诚地悔改),而非个人与教会之间的忏悔行为。本质上,路德认为,事情已经发展到罗马天主教会几乎自己扮演上帝角色的地步。

这可能被视为某种“大分裂”,因为从广义上讲,天主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基督教教派(当时),而新教是第二大教派。

道格拉斯·J·库伊珀牧师是基督教会的牧师,该教会是新教的一个分支,他还写过一本书,名为《赌博的罪恶》,可以在这里找到:

文章的第一部分指出,教会不能直接影响国家事务(至少 SBC 似乎不同意这一点),但承认教会的教众也是其国家的公民,因此,在决定个人政治立场时必须考虑教会的教义。

这意味着基督教会必须超越政治。也就是说,她不应该支持某个政党或政治候选人,也不应该向政客开放讲台。基督徒个人必须关心政治事务,因为他们也是地上国度的子民。教会作为一个组织不应该关心政治,因为她代表耶稣基督的属灵国度,这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约翰福音18:36)。

然而,由于她所宣扬的真理确实涉及政治和社会问题,她可以——而且必须阐述与这些问题相关的上帝圣言的真理。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赌博。赌博在我们的社会中盛行。根据上帝的话语,赌博是罪。耶稣基督的教会必须谴责赌博。

值得注意的是,库伊珀牧师似乎只是在代表他的特定教堂发言,但这篇文章的主体似乎旨在为更广泛的信仰提供指导,我们很快就会谈到这一点。

该正文的第一部分似乎明确指出,他所关注的更多的是赌博业作为商业企业(或由政府开展的业务),而不是个人参与赌博作为娱乐的问题,如下所示:

赌博业是不道德的。

我们首先要指出,赌博业本身是不道德的。我们所说的赌博业指的是那些赞助赌博并从中获利的组织。赞助赌博的机构包括赌场、彩票、宾果游戏厅以及其他合法允许赌博的场所。而受益者则包括经营赌场的印第安部落或其他任何团体;经营彩票的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可能赞助宾果游戏的任何教堂;以及可能赞助赌场的任何企业或行业,例如赛车行业。

他同意我的观点,认为彩票很烂,但似乎也想快速攻击其他举办宾果游戏的教堂,这些教堂通常看起来像是天主教和犹太教堂......至少,根据我的经验是这样。

他继续强调赌博业,并指责该行业或提供赌博服务的人主要出于贪婪。从逻辑上讲,赌场参与赌博肯定是为了盈利,所以他的立场在这一点上很难反驳。他继续辩称,赌博业并没有提供有用的服务或优质的产品作为回报,但我认为他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有些站不住脚。

例如,大型赌场不仅是社交聚会场所,还提供赌博以外的其他服务:许多赌场都设有酒店,这些服务本身并非毫无价值。此外,许多大型赌场提供种类繁多的餐厅,最大的赌场还提供各种表演,因此可以说,即使赌博本身不能被视为有用,但这些服务通常被认为是有用的。

除此之外,你还会遇到赌场是否雇佣人员的问题。因此,一个更容易提出的论点是,总的来说,赌博场所在社会效用方面是负面的……但我认为,要证明它们没有社会效用,或者根本没有提供有用的服务,则要困难得多。

这也是我发现的第二份直接提及部落赌场的文件(虽然我当时没有提及,但之前也曾引用过)。在我看来,任何与部落赌场相关的讨论都很奇怪,因为我不仅不知道这些部落的宗教信仰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这些部落位于主权土地上。换句话说,我认为任何教会都不应该认为自己有权对部落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发表意见。

在谈到国家和教会与赌博的关系时,他说:

其次,赌博是教会或国家筹集资金的不当方式。政府有权向其公民征税,而一个国家的成员也必须纳税。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马太福音22:21)。保罗强调了政府的重要性,以及政府是上帝的仆人,并在圣灵的启示下命令道:“所以,你们纳粮也要给……凡人所当得的,都要清还:当纳粮的,给纳;当纳税的,给税;敬畏的,敬畏;尊敬的,尊敬”(罗马书13:6-7)。由此可见,圣经告诉我们,政府应该通过税收来筹集资金!这是正确的方式,因为它平等对待所有公民;国家的每个成员都为国家的生存做出了贡献。税收也应该让每个国家的成员都感受到政府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并鼓励我们成为负责任的公民。

此外,教会的资金来源也应来自其成员的自愿奉献。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 22:21)在旧约以色列,每超过二十岁,都要缴纳半舍客勒的圣殿税(出埃及记 30:11及后)。福音事工(教会的根本工作)的支持必须来自那些从中受益的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九章教导神的教会。

好吧,我想说,关于国家的部分,每个公民都应该纳税,这部分理由合理,但我认为这是我们迄今为止看到的反对国家支持赌博的最薄弱的论点。实际上,他的整个论点似乎都表明,他认为国家通过非自愿交易(税收)而不是自愿交易从人民手中获取资金更好。

换句话说,如果各州决定废除彩票,转而选择直接向所有公民征收相当于其收入百分比的税,虽然凯撒本人可能不喜欢增税,但从宗教原则的角度看,他似乎对这种安排没有意见。换句话说,如果凯撒无法自愿获得这笔钱,那么(用他的话说)凯撒可以简单地宣布欠他的钱比以前更多……这样看来,这似乎没什么问题。

下一个论点是关于教会提供赌博的,这可能特别指那些举办宾果游戏的人。我再次认为他的论点很糟糕,因为他声称教会的资金应该来自“自愿”奉献。这个论点之所以糟糕,是因为任何来自宾果游戏的净利润都是自愿奉献,当然,除非他认为教会是在强迫人们玩宾果游戏。

他还声称,教会的支持必须来自受益者。然而,即使我们假设许多宾果游戏参与者并非教会成员,他们也只是在教会的财产上花钱享受教会提供的娱乐活动——那么,他们怎么会没有受益呢?教会向那些可能并非教会成员的个人提供了某种对价,即他们的设施和奖金,这是一种双方自愿的交易。

所以,我不知道这其中有什么问题,除非他认为教会本身是贪婪的、贪婪的,并且对金钱的热爱超过了对上帝的热爱。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他的立场:提供赌博的组织(或国家)实际上是在从事盗窃:

第三,我们可以说,它们本质上是合法化的窃贼。正如窃贼偷窃不还一样,这些组织也偷窃不还。他们回来的情况只是例外;大多数人离开时都空手而归。赌徒被要求花钱购买一些他得不到任何实际利益的东西。这就是偷窃。此外,就像小偷用武力抢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样,这些组织也使用武力。这不是物理武力,而是心理武力,利用广告和其他花招来鼓励人们掏钱。

我们知道,偷窃是上帝律法明令禁止的。第八条诫命说:“不可偷盗”(出埃及记 20:15)。每个人都希望别人不偷窃,因为偷窃会危及自己的财产。

有人可能会争辩说,赌博机构并非偷窃,因为他们收钱是征得所有者同意的。当然,没有人会非自愿地赌博;因此,部分责任落在赌徒身上。然而,这并不能免除机构的罪责。如果我实施了诈骗,我不能辩称人们是自愿放弃金钱的。这仍然是一个骗局,一个盗窃,我仍需承担责任。或者,如果我卖出的物品价值低于我标价,我不能辩称买家是自愿付款的。上帝仍然认为我偷窃了钱财。箴言11:1说:“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 上述例子是现代版的诡诈天平——即人们试图以高于物品价值的价格购买。由于赌博机构这样做,他们犯了盗窃罪。

在这种情况下,他确实承认了交易在最后阶段的自愿性,这是他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情。然后,他将赌博比作骗局,但我倾向于认为他的观点站不住脚。骗局是指承诺某种东西,然后故意不兑现,反而把骗子的钱据为己有。赌博则不同,因为任何赌场似乎都不会承诺赢钱,而是承诺赢钱的可能性。

这并不是说赌博永远不是骗局。例如,如果有人鼓励你和他们一起赌博,并且明知你输了钱他们会扣留,但赢了却拒绝付钱给你,那么这个实体就参与了骗局。但赌场、州政府、部落,或者……尤其是……举办宾果之夜的教堂通常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因此,我强烈反对他的结论,即赌博等同于盗窃,但更重要的是,他断然宣称赌博就是盗窃!

中国有句古话:“赌局里有傻子,有贼”,但我认为这位作者可能把这句话理解得太字面了。

说真的,他直接说的是,如果有人去教堂参加宾果游戏之夜,买了宾果卡,却没赢……那教堂就对输的人犯了盗窃罪。如果你觉得这句话太主观了,我深表歉意,但我认为这种说法客观上很荒谬。

下一部分将继续探讨强迫性赌博是否是一种罪。我们将忽略这部分内容,因为我们已经明确,迄今为止讨论过的所有其他教派都将强迫性赌博视为一种罪。即使是天主教徒,这个在赌博问题上似乎最为开明的教派,也认为未能做好管家、未能自给自足、未能为他人提供所需,以及贪婪和贪婪都是一种罪。

换句话说,其他教派或许不认同下一部分的具体措辞,但从根本上来说,他们会认同其背后的信息。因此,至少对那些有信仰的人来说,我认为强迫性赌博的问题根本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所以我们先来谈谈娱乐性赌博……他也称之为罪。

以下是开头几段:

一种基于圣经的辩护尝试是指出圣经中从未如此多的字眼禁止赌博。因此,这种论点认为,赌博属于基督徒自由的范畴——只要不违反上帝的任何诫命或圣经原则,我们就可以自由地赌博。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会认为,强迫性赌博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了关于如何利用时间和金钱的明确诫命,而且一个人赌博的动机也可能是错误的(贪婪)。然而,其论点是,如果一个人的动机没有错,只是把赌博当作一种娱乐,那么他并没有犯罪。有些人似乎以此为据,提醒我们不可在神的话语上加添任何内容(启示录 22:18-19)。

另一种辩护方式是指出许多其他娱乐活动花费巨大却一无所获。赌博和外出就餐真的有区别吗?赌博和在棒球场抢到最佳座位真的有区别吗?赌博和在巴哈马群岛享受一次舒适的邮轮之旅真的有区别吗?事实上,有人认为,娱乐性赌博比这些事情更便宜。

我们可以看到,与上面的ABC类似,Kuiper牧师也提出了“他们不应该在上帝的话语上添加任何内容”的论点。实际上,他只是提出了反对的论点,然后会提出反驳,但他对(其中一个)反对论点的描述至少看起来是公正的。

之后,他又提出了同样的论点,认为赌博可以被视为一种无害的娱乐形式(在一定限度内),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在文章中看到的关于天主教徒的论点。这也与卫理公会牧师的立场相似,即“上帝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也就是说,虽然卫理公会强烈反对赌博作为一种制度,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可以赌博,而这并不构成罪恶。

这与摩门教(LDS)——我们在本文中描述的第一个教派——的立场也类似。这位长老建议最好不要赌博,因为上帝不会赌博,但他并没有说赌博总是有罪的。与其他几个教派,或者某种程度上,所有教派(他们并不认为赌博总是有罪)一样,他主要担心的是赌博会滋生罪恶。

好的,让我们看看库伊珀牧师如何反驳这些论点:

关于第一个论点,我们承认在圣经中找不到“不可赌博”的经文。但圣经无需用如此多的字眼告诉我们某种活动是罪,它本身就是罪。我们不必在神的话语中添油加醋(这确实是一种可怕的罪!),把圣经中没有明确指出的事情称为罪。在解释圣经并将其应用于我们的生活时,神的子民应该遵循《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一章第六节所阐明的这条健全规则:“神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类的救恩、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物的全部旨意,要么明确地记载在圣经中,要么可以通过合理且必然的推论从圣经中推导出来”(强调我的,DJK)。也就是说,除了给予我们具体的正面和负面的诫命之外,圣经还给予我们生活的原则。所有符合这些原则的都是好的,所有违反这些原则的都是坏的。

在判断一项活动是否适合基督徒时,我们必须遵循三个原则。这些原则载于《海德堡要理问答》第91问:“什么是善行呢?唯有出于真信心,遵行神的律法,为荣耀神而行的善行。”(参见罗马书14:23、撒母耳记上15:22、哥林多前书10:31,以圣经为依据支持这些标准。)如果某项活动违反了神明确的命令,那就是不合适的。如果它没有违反神明确的命令,但仍然不能荣耀神,或不能彰显我们心中的信心,那它仍然是不合适的。所有三个标准都必须满足,

以便上帝的孩子确信他在这项活动中侍奉了上帝,并且上帝对他的侍奉感到满意。

因此,尽管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明确谴责赌博,我们仍然可以将娱乐性赌博视为有罪的,而不必担心我们会在圣经中添加任何内容,因为我们是根据圣经原则做出这一判断的。

好吧,所以他的第一个论点似乎是在原则上说赌博是一种罪。本质上,他的论点是,圣经并不需要明确地宣称赌博,或者引申开来,任何其他行为都是有罪的,才能说它是有罪的。

然而,柯伊伯承认这涉及到对圣经的解释,因此一些教派可能以一种方式解释,而一些教派可能以另一种方式解释。我认为他诉诸解释的主要缺陷是:在本文前面,他直接指责其他教会从事罪恶活动,但他的指控是基于他所承认的解释,而不是上帝的直接话语。

考虑到这一点,他谴责其他教会犯了“盗窃”罪,似乎有点操之过急。之后,他引用了《海德堡教理问答》,这是一本指导新教徒(特别是新教徒)的文献,所以这有点像是在诉诸他所认为的教会自身的权威。换句话说,其他教派根本不会在意《海德堡教理问答》的内容。

他接着探讨了某个行为是否荣耀上帝,现在我们已经触及到如此根本的宗教问题,最好不要再继续探讨下去了。原因并非我一直犹豫是否要将自己的观点融入其中,而在于我们必须探讨许多世俗活动是否荣耀上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设定的标准是凡事荣耀上帝,那么我无法想象有多少人能够达到这个标准。

至此,根本问题已经远离了最好放弃的赌博这一具体主题,因此我们继续前进。

他进一步指出:

关于第二个论点,我们必须记住,即使一个人可能做出比某项特定行为更糟糕的事情,也并不意味着该特定行为本身就不好。有人可能会说,抢银行比从邻居后院偷玩具更糟糕,但这并不能成为从邻居后院偷玩具的理由。所以,即使有人认为,乘坐舒适的游轮、在棒球场抢到最佳座位或光顾昂贵的餐厅比偶尔买彩票或参加办公室足球彩票更浪费金钱,这也不能成为这些赌博行为的理由。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偶尔的娱乐性赌博与其他活动之间存在一个根本区别:赌徒的钱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回报,就像在棒球场租个座位或买一顿美餐一样。赌博唯一肯定能带来的好处是无形的,那就是赢钱的刺激感。而这种好处并不适合神的儿女。

好吧,这个论点本身就很站不住脚。我不认为他提出的“赌博不是罪”的论点本身就表明赌博不像其他活动那样“糟糕”,所以他一开始就制造了一个稻草人,并提出了一个荒谬的反驳。会有人认为偷孩子的玩具没问题,因为它并不比抢银行更糟糕吗?本质上,我们迄今为止讨论过的所有教派(小圣公会除外)都认为赌博只能导致罪恶,例如贪婪、嫉妒或贪婪。换句话说,即使在那时,贪婪才是罪,赌博导致了贪婪,但赌博本身并不是罪。

基本上,他或许可以这样表述:“好吧,如果你赌博,至少你没有违反十诫中的任何一条。”但这根本不是他应该讨论的论点。他应该讨论的是,其他教派认为赌博并非罪,而不是他们认为赌博比其他教派的罪轻。

我会用“切实的利益”来解释这顿美味的饭菜,因为我明白这个论点的依据。好吧,这顿饭可能非常贵,但你饿着肚子走进来,现在不再饿了,所以,这才是切实的利益。

话虽如此,棒球场论证却荒谬至极。与娱乐性赌博相比,观看棒球比赛能带来什么实际益处呢?他是在暗示棒球比赛(本身)能填饱肚子吗?他是在说观看棒球比赛能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吗?去买棒球比赛的票真的能带来“荣耀归于上帝”吗?他声称所有行为都必须如此。

坦率地说,除了人们不太可能沉迷于观看棒球比赛之外,我看不出两者在实际利益方面有什么区别。

此外,金钱是有形的,可以用来购买有形的利益。如果一个人在赌博中赢了,那么他们就享受到了赌博实际上唯一有形的潜在好处……离开时得到的钱比进来时多。

简而言之,我认为整个有形/无形问题都很荒谬,而且,除了餐馆之外,他的例子都很严重。

总之,剩下的部分基本上只是对前面内容的重申,以及给那些正在以任何方式应对赌博的人的建议。如果你想读的话,可以读一下,不过我已经写完了。

当然,浸信会是新教的一个分支(尽管许多人自认为是浸信会教徒),这就是为什么我将这一部分命名为“其他新教徒”。其他教会是路德宗或长老会,所以没有“新教教会”这个名称。

为了让本页面更具教育意义,我认为不妨研究一下某个具体的教会,这样我们就能了解同一教派(新教)下的各个教会在信息和强度上可能存在哪些差异。这样,我们就能找到路德宗或长老会的官方立场,并称之为“足够好”,以便了解基督教各教派对此的看法。其他教派的观点可能与上述任何一种观点有所不同,但看来我们已经做了足够的工作,至少涵盖了基督教对此问题的所有立场。

路德宗

当谈到路德教会时,我们有几个不同的来源可供参考,因此我们首先要引用的是路德见证会:

在关于赌博的文件中,委员会首先指出,圣经并未明确提及赌博问题。但委员会强调,这并不意味着圣经对与赌博相关的道德问题保持沉默。圣经确实对那些正在赌博、正在考虑参与赌博以及提倡赌博的人有很多教导。CTCR 基于圣经教义,详细讨论了六项原则,这些原则针对的是那些在我们周围普遍存在的赌博活动中参与赌博的人所面临的潜在危险。这些原则如下(报告本身未作评论):

赌博会滋生贪婪和贪婪的罪恶。

赌博会导致我们对上帝赋予我们的财产管理不善。

赌博破坏了人们对上帝供给的绝对依赖。

赌博与致力于生产性工作的目的相冲突。

赌博是一种潜在的上瘾行为。

赌博威胁着我们邻居的福祉并损害了公共利益。

这些教派似乎大多认同的一个观点是,圣经似乎没有专门讨论赌博的问题。因此,正如我们之前讨论过的其他教派一样,他们列举了六种赌博可能导致犯罪,或者实际上是一种有罪的行为的方式。

从这六个原因可以看出,考虑到我们之前对其他教派立场的长篇大论,这六个原因似乎涵盖了其他教派所列举的所有潜在弊端。据我所知,他们并没有在我们之前已经提及的那些基础上再添任何内容。

最终,这篇短文的结论只是强调,人们应该探究自己赌博的个人动机,并确保其本质上不属于上述六种动机中的任何一种。由此看来,他们似乎认同卫理公会的观点(就个人而言),即赌博主要取决于个人内心的想法。

这份两页纸的文件提出了一个问题:“赌博是娱乐还是罪恶”,并由牧师格雷戈里·杰克逊和上帝路德教会提出讨论。

无论如何,他直接进入正题:

赌博是一种罪,因为它建立在从别人的损失中获利的基础上,换句话说

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复杂的偷窃形式。赌博也是有罪的,因为它是由

贪婪,违反了十诫。我们的忏悔说:“虽然

你继续走自己的路,好像你没有做错任何事,然而你却伤害了任何人

你的邻居;这不叫偷窃和欺骗,但这叫贪恋你的

邻居的财产,即以占有它为目的……”路德,《大教义问答》,

Concordia Triglotta,第 669 页。

由此可见,他肯定很喜欢我们深入分析过的那位前牧师的著作。我认为杰克逊把文章写得非常简短也是明智之举,因为我还没读完,所以我认为简洁的文字更难找出漏洞。用相反的观点来辩论观点很难,但找出逻辑上的漏洞(就像我们在上一个案例中所做的那样)却很容易。

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论点是赌博等同于偷窃,因为一方的收益源于另一方的损失。然而,我认为大多数金融交易都是如此。在所有情况下,服务/商品流程线上的大多数人获得的报酬都与其创造的附加值相称,否则,公司将无法盈利(甚至无法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最终倒闭。此外,如果所有金融交易都应互惠互利,那么一件商品的价格就不应该超过其供应商的成本,否则,供应商获利,而购买者受损。

此外,“贪婪”这个词用得太泛泛了,我甚至不想触及它。简而言之,我能理解提供有庄家优势的赌场游戏会被视为贪图他人的钱财,然而,我不明白,想要别人以高于你送货成本的价格从你这里买东西,怎么就不贪图他人的钱财了。你可以辩称,卖家也必须养家糊口,但他们什么时候做到了这一点,而不是出于贪婪呢?这类事情真的没有硬性界限,所以我认为,如果赌博因为这个原因就是一种罪恶,那么几乎任何其他形式的商业活动也都一样。

他提出了一种有趣的彩票替代方案:

我有一个比买彩票更划算的选择:为什么不每周寄 1 美元给

一个真正正统的路德宗神学院?把它想象成一场赌博,就像播种者

马可福音第 4 章中,他漫不经心地播下了种子。上帝会繁衍圣言,他会祝福

捐钱来支持未来的牧师。把它当作娱乐。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事呢?

除了帮助学生成为老师或牧师之外,还有什么能做的呢?

明白了吗?别去买彩票,虽然你可能会看到正收益。更好的办法是,把钱送到正统路德宗神学院,至少能保证-100%的投资回报率。

长老会:

我们将从正统长老会的这一页开始,引用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142:

第八条诫命中禁止的罪,除了忽视所要求的义务之外,还有偷窃、抢劫、偷盗人口和接受任何偷窃之物;欺诈交易、伪造度量衡、移除地标、人与人之间或信托事项中的不公正和不忠诚的契约;压迫、勒索、高利贷、贿赂、无理取闹的诉讼、不公正的圈地和人口减少;侵占商品以提高价格;非法召唤,以及所有其他不公正或有罪的方式,从邻居那里拿走或扣留属于他的东西,或让自己致富;贪婪;过分珍视和影响世俗的财物;在获取、保存和使用财物时不信任和分心地关心和研究;嫉妒别人的繁荣;同样,懒惰、挥霍、赌博浪费;以及所有其他不当损害我们自身外在财产的方式,以及欺骗我们自己对上帝赐予我们的财产的正当使用和安慰的方式。

于是,他们开始讨论一些我们已经讨论过的要点,然后,就像我们之前和我交谈过的那位善良的卫理公会牧师一样,最终围绕着一个问题展开:当一个人参与赌博活动时,他的内心是怎样的?

2. 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一夜暴富的整个概念和吸引力,都建立在“对世俗财富的过度热爱”之上。无论人们是否承认,许多赌博背后的罪根源在于贪婪。彩票的刺激不在于是否中了某个特定的号码,而在于我是否会因此致富!不然,我干脆记下一个号码,省下一张彩票的钱。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可以用来向你的同事们倾诉他们在神面前的内心状态。

虽然您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但上帝的话语中有明确的教诲,可以帮助任何人根据自己的良知来决定在上帝眼中什么是正确的、最好的。

最后再说一句。你问的是“碰运气的游戏”。真的有这种事吗?箴言16:33说:“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 上帝“随己意行作万事”(以弗所书1:11)。圣经中没有告诉我们上帝旨意的细节,但我们被告知要遵守十诫中总结的祂的训诫旨意。

在此部分之前,他们的观点是,他们认为第八条诫命禁止“浪费性的赌博”,但最终也承认,一些涉及小额赌博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浪费。然而,他们也指出,即使人们接受这一观点,也不可能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来界定什么是浪费,什么不是。

引用的最后一段很有意思,因为它似乎在论证机会(也就是概率)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上帝的旨意将决定掷骰子、旋转轮盘或彩票号码是否中奖。诚然,这是他的立场,他可以自由地坚持这种立场,但我认为,大多数其他教派和讨论过的个人都会说,除了一个人是否有罪之外,一个人的实际赌博结果对上帝来说无关紧要!

不过,如果你认同这种想法,我想如果你赌博并最终输了,你会责怪上帝吧?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讨论长老会传教团,该传教团似乎与美国长老会有关,详情如下:

然而,教会在该页面上的官方立场是这样的:

2000年,大会再次重申反对有组织、有制度的赌博形式,并呼吁长老会教徒出于信仰拒绝参与此类赌博,并共同努力规范、限制并最终消除这些形式。(5)

与卫理公会(作为官方机构)类似,长老会似乎更关心有组织赌博的更广泛社会影响,而非个人参与赌博的问题。话虽如此,他们确实鼓励信徒远离赌博,并且(尽管可能不像其他一些宗教机构那样直接)呼吁信徒出于政治利益而切实反对赌博。他们并没有明说,但如果你仔细体会,就会明白他们确实是这么想的。

第十长老会似乎直接宣称赌博是一种罪恶,但我们不会引用该页面的内容或在这里讨论任何细节,因为它没有引入我们尚未涉及的任何个别论点或立场。

基督教总结

至此,我想说我们已经涵盖了足够多的教派,足以全面阐述基督教对赌博的看法。我们将总结一下,但我们希望读者理解,某些教派,甚至个别教会和教会领袖的观点可能与此不同。

在我们讨论过的基督教教派中,天主教无疑是对赌博最为宽容的。虽然他们确实认为赌博是通往其他罪恶的途径,但他们也是唯一明确指出赌博也可以是一种无害的娱乐方式的教派。毕竟,天主教堂(尽管并非所有教堂都如此)举办向公众开放的宾果游戏活动并不罕见。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立场是,他们正式认定赌博只是轻微的罪孽。即便如此,与其他教派一样,他们也坚持认为赌博最终会导致罪恶,例如贪婪。我采访的那位摩门教的宗教领袖似乎主要关注的是追求那些虔诚的行为,而他声称赌博并非如此,因此应该被劝阻。虽然他并不认为赌博是一种真正的罪恶,但他确实说过,赌博对一个人的灵性发展毫无益处,也没有任何好处,所以应该避免。

耶和华见证人教会的有趣之处在于,他们明确指出,圣经中没有任何内容将赌博定为罪,但却非常担心赌博会导致犯罪,以至于人们一旦参与赌博,可能会被教会开除!在我们目前研究过的所有教派中,似乎只有耶和华见证人教会会直接制裁参与赌博的人。

话虽如此,耶和华见证人对此不持任何政治立场,因为他们教会的根本宗旨之一就是对他们眼中的世俗事务毫不关心。事实上,虽然我不知道现在是否依然如此,但他们曾经被强烈鼓励所有人甚至连投票都弃权!

卫理公会是我们看到的第一个从更广泛的社会角度关注赌博的教会,尤其是在官方文件中,而不是关注个人的行为。事实上,在我找到的所有教会官方文件中,个人与赌博相关的行为甚至都没有提及。从政治角度来说,教会的官方立场是反对有组织的、机构性的和国家认可的赌博形式,并主张在这些情况下依法废除赌博。

我曾与一位卫理公会牧师交谈,他的观点是,赌博本身并非默认的罪恶行为……而是由上帝根据赌博者的内心来评判。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的动机是自私、贪婪或贪婪,那么赌博就是罪……如果赌博纯粹是一种娱乐,那么可能就不是罪。我再次强烈要求重申,这些只是他的个人观点,可能不代表教会的观点。

讨论的其他教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属于新教教会。就连浸信会也被视为新教的一种形式,但根据我的经验,他们只是自称是浸信会而已。总的来说,虽然不同教派和教会的观点可能有所不同,但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新教徒认为个人赌博是一种罪过。无论如何,所有新教教派似乎都一致认为,他们希望在国家层面或任何机构层面废除赌博。

事实上,美国浸信会是新教分支中唯一一个(本文最后提到的几个教派中)不会将赌博视为个人所有罪行的教会。然而,与其他教会一样,他们也认为赌博可能导致犯罪,或受犯罪驱使。换句话说,赌博可能是达到某种犯罪目的的手段。

就赌博而言,新教最极端的版本要么将赌博等同于偷窃,要么断然宣称赌博实际上是偷窃。

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总的来说,基督教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说有明确的立场,因为许多教派、委员会以及(同一教派内部的)个别教会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还会提到,东正教(例如希腊东正教)普遍认为赌博是一种罪恶,但正如我在引言中所说,我们不可能具体涵盖每一个教派。

现在是时候转向其他宗教了。

犹太教

接下来我们将讨论犹太教,总体而言,犹太教似乎认为赌博是拉比不鼓励的事情,但不一定是(对于会众而言)被谴责为罪恶的事情。

这个YouTube频道“问问拉比”(与明茨拉比一起)提出了我所见过的第一个合乎逻辑的论点,即赌博有时会导致偷窃。本质上,拉比认为,任何一方从另一方拿钱,而另一方在胁迫下拿走钱的交易,都构成偷窃。因此,如果两个人打赌,其中一人输了(但不想付钱),那么如果第一个人强迫他偿还不愿偿还的赌债,这就可以被视为偷窃。

拉比很快指出,许多赌博交易都是自愿的,并不构成盗窃。例如,在玩掷骰子之类的游戏时,拉比认为,一旦玩家把钱放下,这笔钱就不再属于他了。因此,这种交易不会被视为盗窃。

无论如何,我认为这位拉比的立场表达方式,足以说明为什么从宗教角度来看,赌博有时也会被视为偷窃。这与那些试图提出赌博永远是偷窃/偷窃的新教牧师的观点截然不同。

接下来,我们将查看谷歌搜索“我的犹太学习”的搜索结果,希望能从中获得一些启发。显然,赌博的问题只与某人是否可以作为证人有关,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存在分歧。他们部分内容如下:

根据《米什纳》中的一种观点,这项禁令仅适用于赌徒没有其他职业的情况——即职业赌徒。基于这种观点,《塔木德》认为,此类人被禁止作证的原因是他们对世界没有任何有益的贡献。另一种观点认为,赌博是一种偷窃行为,因为输钱的一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放弃了自己的钱。这种理由意味着,即使是偶尔赌博的人也不能作为证人。然而,这种观点并未被普遍接受,因为据推测,双方都是自愿参与赌注的,因此他们也接受了输钱的可能性。

就此而言,我们可以看出,《米什拿》和《塔木德》彼此不一致。当然,这并非新鲜事,因为我们甚至无法在所有新教徒中找到绝对一致的意见,更不用说所有基督教徒了。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一个熟悉的论点与拉比关于违背个人意愿拿走钱财的论点相同,因此看到这个论点再次出现很有趣。

当然,你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赌博会剥夺某人作为证人的资格。那份资料说,职业赌徒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而根据以下资料

如何确定有效证人?迈蒙尼德是12世纪的西班牙和埃及注释家,他在其《米什奈妥拉证言法典》(Mishneh Torah Laws of Edut,即《证言》)中探讨了哪些人有资格成为证人。他指出,有十种人不适合担任证人:妇女、奴隶、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恶人、懒汉、亲属和有偏见的人。其中一些类别合情合理——我不希望偏袒一方或精神失常的人担任证人。其他类别对我们来说可能非常具有挑战性——例如,在犹太法庭上,将一半人口排除在证人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认为,由于职业赌徒(在他们看来)不是一种对社会有用的职业,因此,这些人可能完全可以算作恶人,或者换句话说,可以算作懒人,本质上就是无所事事的人。

另外,重要的是要知道,“见证人”一词在这里的用法与某些基督教派别的用法略有不同。这些基督教派别使用这个词的方式是,见证人的任务是走向世界,向他人宣讲上帝的话语,试图引导他们获得救赎。在犹太教中,他们的字面意思是在犹太法庭上充当证人。当然,我想许多基督教派别也不希望职业赌徒试图为潜在的新信徒充当见证人!

就娱乐性赌徒而言,正如我们从第一个来源所见,问题最终归结于该犹太人是否将赌博行为视为一种偷窃行为。如果是,那么他们偷窃的事实本身就表明他们邪恶,因此他们不能成为证人。然而,如果你询问的人并不认为所有形式的赌博都是偷窃,那么即使他们只是娱乐性地赌博,也不会失去作为证人的能力。

第一份书面资料继续指出,赌博是否属于盗窃的问题将延伸到某个人或拉比是否认为这种活动在宗教范围内是允许的:

赌博是否符合犹太教法,取决于哪些理由可以取消赌徒的证人资格。如果仅仅是因为赌博是一种轻浮的行为,那么偶尔的下注是可以允许的。如果赌博是偷窃行为,那么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被禁止的,这是一些拉比权威人士的观点。无论哪种情况,强迫性赌博或职业性赌博都是被禁止的。

所以,再次强调,你面临的情况是,一个信仰最终在根本问题上存在分歧,所以这实际上取决于你问哪位拉比。如果一位拉比倾向于始终将赌博视为一方偷窃另一方的行为,那么这位拉比会说赌博确实是一种罪孽。然而,如果一位拉比认为娱乐性赌博只不过是一种轻浮的活动,那么虽然他本人不会提倡或参与其中,但他也未必认为信徒偶尔这样做是犯罪。

本文接下来将讨论哪些形式的赌博是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和之前一样,如果你和某个总是把赌博视为偷窃的人交谈,那么赌博是不允许的。然而,如果玩家试图从某个有奖池中赢钱,例如抽奖、彩票或赌场,那么许多犹太人认为,参与赌博并不算犯罪。

事实上,虽然文章提到了犹太彩票,但我也知道至少有两座犹太教堂曾经在每周没有宗教仪式的某些晚上举办宾果游戏。同样,对于一些信徒来说,交易是否自愿(或者可以自愿)是一个问题,如果他们这样认为,那么就不存在盗窃。

当然,犹太教(即使是那些对娱乐性赌博持宽容态度的人)也警告人们警惕赌博的潜在危险和失误,并敦促人们谨慎避免赌博成瘾。有趣的是,文章指出,一些节假日和斋戒日被视为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日子里不允许赌博,而是允许赌博:

事实上,一些人认为,这些旨在抑制赌博的举措之庞大,以及这些裁决的大量例外,恰恰证明了赌博在犹太人中很受欢迎。历史上,在光明节、普珥节和每月的新月圣化(Rosh Chodesh)等犹太小节日,赌博禁令会有所放松。15世纪,博洛尼亚当局特别允许在斋戒日玩牌,“以忘却痛苦,但每人每次下注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夸特里诺(quattrino)”。在中世纪的欧洲,婚礼、新生儿出生以及圣诞夜(一些东正教社区称之为“Nittel-Nacht”)也存在类似的例外。

当然,大多数例外都是历史性的,因此从拉比到拉比的角度来看,娱乐性赌博的问题似乎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二元问题,主要取决于特定拉比对赌博是否总是构成偷窃的看法。

最终,该消息来源得出结论,赌博始终是信仰所要阻止的事情,但它是否真正上升到罪恶的程度,实际上取决于你碰巧问谁,或者你碰巧参加哪个具体地点。

我们寻求更多指导的最后一个来源是Chabad.org 。该网站持有这样的观点:无论谁赢谁输,赌博都不会对社区产生任何价值。其余部分的内容大致与我们已经听到的一致:

在《塔木德》1中,拉比们对赌博持悲观看法。除了经济上的风险和成瘾性之外,拉比们还说,赢家其实是输家。这从道德上来说也是如此。为什么呢?因为牌力较弱的人并没有预料到会输。因此,输家很不情愿地放弃了他的钱——钱是被随意拿走的,而他却得不到任何有形的回报。用简单的英语来说,这有点像偷窃。

正如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这描述为“有点像偷窃”,而其他拉比可能会争辩说,胜利者实际上是在从失败者那里偷东西。

当然,整个论点似乎暗示输家以为自己会赢。然而,聪明的娱乐性赌徒,如果他们没有优势,就会知道存在庄家优势,因此应该知道从数学上来说,他们应该会输。这似乎也暗示输家的钱是被迫拿走的,但却把这种说法说得好像100%都是这样。实际上,输家可能并不情愿下注,即使输了,也很乐意付钱。因此,这个论点的逻辑站不住脚。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我在开始本节时链接的YouTube视频中拉比的回答。本质上,那位拉比说,如果输家不愿放弃钱,赌博就等于偷窃;但如果输家不不愿放弃钱,那就不算偷窃。

当然,当谈到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时,几乎所有宗教都会明确建议(天主教除外)最好避免这种行为。

实际上,我们将在这里引用另一个来源,因为它们从运营商和玩家的角度对赌博动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区分:

在犹太教堂里赌博并不罕见;然而,通常的赌博形式和主要动机不是个人利益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许多答复都列举了赌博赢来的钱不被视为罪恶之果的例子(例如,Resp. Maharam of Rothenburg,编辑,布拉格,第 493 号)。本杰明 *斯洛尼克 (Benjamin *Slonik) 做出了最明确的陈述之一,他区分了为私利而赌博和将赢来的钱(即使只是部分)捐给慈善机构的赌博。他认为后一种情况并不违法,并要求将赌债全部偿还给慈善机构。有很多拉比和社区参与赌博的例子。一位拉比规定,中彩票的人应该宣读 She-Heḥeyanu 的祝福;如果一个人与伙伴一起赢钱,还必须加上祝福 ha-tov ve-ha-metiv(B. Levin,Shemen Sason(1904),53 no. 27;参见*祝福)。如果奖金被视为罪恶行为的回报,似乎不太可能需要任何祝福。因此,犹太法律似乎禁止职业性和强迫性赌博行为;严厉谴责为个人利益而偶尔赌博的行为;而偶尔赌博,即所有或部分奖金捐给慈善机构,从未引起谴责,甚至经常得到犹太社区的认可。

据我们所知,我们应该注意到,犹太教一直将职业赌博视为一种罪恶,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对社会毫无贡献的职业。这确实让人怀疑,他们是否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待那些将大部分净利润捐给慈善机构的优势玩家,但本节列出的所有参考资料均未做出这种区分。

然而,这篇文章区分了为私利而赌博和为慈善目的而赌博。正如之前提到的,我见过一些会堂提供宾果之夜(虽然我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所以这篇最新的文章似乎探讨了这个问题。简而言之,似乎仍然有人认为,如果是为了慈善目的而赌博是可以的。也许那些将赌博赢钱视为偷窃的拉比们甚至会承认慈善机构不可能偷窃任何东西。

有趣的是,许多关于偷窃的问题都与赌博输钱的人不愿付钱的情况有关。我从未在犹太教中看到任何主张输家输钱时不应该付钱的说法,只是说如果输家不愿付钱,赢家可能就犯了偷窃罪(取决于你问谁)。

与基督教一样,至少总体而言,我们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事实上,由于拉比们对娱乐性赌博的看法显然存在分歧,我认为最终还是应该由个人自行判断是否认为赌博有罪。即便如此,犹太教也明确表示,他们坚决反对以赌博为职业。jpg” style="margin: 5px; float: right; width: 395px; height: 300px;" />

伊斯兰教

接下来,我们将把注意力转向伊斯兰教。按人口比例计算,伊斯兰教是世界上第二大宗教(仅次于基督教)。这将会很有趣,因为伊斯兰教以及我们将要特别讨论的另外两种宗教——印度教和佛教——都是我几乎一无所知的宗教。

如果你对宗教一无所知,那么我想“ 学习宗教”网站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们似乎有一个专门讨论与伊斯兰教相关的赌博问题的版块。伊斯兰教通常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宗教之一,至少在美国是这样。虽然我不知道这是否完全正确(一些边缘基督教派在很多方面似乎相当严格),但伊斯兰教似乎非常明确地禁止赌博:

在伊斯兰教中,赌博并非简单的游戏或轻浮的消遣。《古兰经》经常在同一节经文中同时谴责赌博和酗酒,认为两者都是一种令人上瘾、摧毁个人和家庭生活的社会弊病。

“他们向你(穆罕默德)问及饮酒和赌博。你说:‘这些事,于人有大罪,于人有利益,但罪过大于利益。’……真主这样为你们阐明他的许多迹象,以便你们思考。”(《古兰经》2:219)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献石、占卜,都是恶魔所厌恶的。你们应当远离这些厌恶的事,以便你们获得成功。”(《古兰经》5:90)

“恶魔的计划是以酒精和赌博,挑起你们之间的敌意和仇恨,并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礼拜。难道你们不戒除邪淫吗?”(《古兰经》5:91)

我们看到,他们把酒精和赌博混为一谈,毫不犹豫地谴责两者。即使是基督教信仰和酒精,也有一些教派认为这个问题更像是醉酒到失控的程度(以至于会犯下其他罪行),但并不普遍认为单纯饮酒就是罪过。当然,基督教不同教派对酒精的看法各不相同;例如,摩门教会(LDS)会说,任何饮酒行为都是罪过。

该资料的最后一段很有趣,因为它似乎反映了许多犹太拉比的观点:

伊斯兰教的普遍教义是,所有金钱都应通过自身诚实劳动、深思熟虑的努力或知识来赚取。人们不能依靠“运气”或偶然性来获得不该获得的东西。此类骗局只会让少数人受益,同时引诱那些毫无戒心的人——通常是那些最无力承担的人——为了赢得更多财富的渺茫机会而投入巨额资金。这种做法具有欺骗性,在伊斯兰教中是违法的。

如果人们不太了解的话,他们可能会认为宗教之间并不一定有那么大的不同,你知道吗?

有趣的是,伊斯兰教似乎也将职业赌博视为一种罪恶,因为他们认为所有赌博都是罪恶,但职业赌徒的成功,只有通过深思熟虑的努力和丰富的知识才能实现。不幸的是,最终的结果仍然不够,因为从宗教的角度来看,他们对社会没有任何有益的贡献。

据该消息人士称,抽奖的问题更加开放,前提是抽奖是为了获得奖品,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特殊报酬即可获得中奖机会。例如,如果参加活动赠送一张抽奖券,那么只要参加者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并且并非出于想要中奖的愿望而参加活动,就可以。

虽然这个来源似乎没有留下太多疑问,但我认为,在就某个宗教的绝对观点做出任何断言之前,务必先查阅并引用其他一些来源。因此,我们将目光转向伊斯兰教

该资料不仅谴责赌博是一种罪恶,而且更具体地称其为“第十四大罪恶”。我重申,我对伊斯兰教几乎一无所知,但我所了解的足以说明,他们听起来并不支持伊斯兰教。我们引用了该消息来源的几段文字,发现:

“Ithm al-kabir”的意思是“大罪”。《古兰经》只用这个词来形容饮酒和赌博。

法兹尔·伊本·沙赞从伊玛目阿里·里达('a)处传承的圣训也将赌博列为重罪。同样,阿玛什从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a)处传承的圣训也明确指出,赌博是重罪。

据报道,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a)告诉阿布·巴西尔:

出售国际象棋是禁忌。挥霍所得也是禁忌。私藏国际象棋(棋盘和棋子)无异于背叛(kufr)。下棋无异于为真主指定伙伴。即使向下棋的人致敬也是罪过。为了下棋而触摸棋子的人,如同沾染了猪肉一样。

《Man La Yahzarul Faqih》一书中也记载了同样的传统,并附加了以下内容:

我们可以看到,该资料不仅认为赌博是一种“大罪”,而且显然,这种特殊的称谓仅适用于饮酒和赌博。

该资料继续说,真主在斋月期间会宽恕所有的罪人,但是也有例外;真主不会宽恕饮酒者或赌徒。

我们可以看出,伊斯兰教不仅似乎将赌博视为一种罪恶,而且他们确实如此。与《圣经》不同,他们的宗教经文似乎非常明确地指出,在真主眼中,赌博是一种罪恶的行为。有趣的是,出于一些亚伯拉罕宗教领袖认为赌博有罪的原因,伊斯兰教经文也直接指出了赌博确实有罪。

这篇资料接着描述了一种有趣的老式赌博游戏,游戏中一头骆驼会被分成二十八块。之后,每人会得到十支箭,每人会分配到二十八块骆驼的碎片,用于不同的箭支;另外三支箭则没有分配到骆驼的碎片。游戏的玩法是:十人每人分到一支箭,而另外三人拿到了没有分配到骆驼碎片的箭,不仅得不到骆驼,而且还要承担骆驼的损失。

此外,该部分还迅速指出,赌博涉及不劳而获。看来,亚伯拉罕之神的不同版本都非常担心,除非允许适度的娱乐性赌博,否则任何人都不能不劳而获。

下一节继续描述这样一个事实:输钱的赌徒可能会对赢得他钱财的人或实体感到仇恨和敌意:

众所周知,一个人在酒精的影响下会失去理智,行为举止极其不检点。因此,他必然会因其恶劣的行为而树敌。醉汉甚至会谋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就赌博而言,参与者之间产生敌意是概率游戏中最自然的结果。输给对手的人必然会怨恨对方,产生复仇心理,必然会有赢家和输家。仇恨和敌意对赌徒的影响最为显著。

再次强调,我认为这些宗教教义有时谈论可能发生的事情时,语气似乎暗示着它总是会发生。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有人赌博输了一大笔钱,然后开始憎恨那些输钱的人或实体?当然。然而,我倾向于认为这不是正常情况。

下一部分继续暗示伊斯兰教的观点,即人们极有可能成为强迫性赌徒。具体来说,它表明赢钱的人会想要延续这种赢钱的感觉,也会挥霍金钱,并且想要有更多的钱可以挥霍,所以他们会赌得更多、下注更大,以保持这种感觉。相反,它表明赌博输家会继续赌下去,希望赢回输掉的钱。

再次强调,这似乎是一种宗教立场,它把有时发生的事情描述得好像每次都会发生一样。话虽如此,必须承认,他们所描述的确实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

显然,穆斯林不仅不能赌博,而且也不能靠近任何赌博用具,即使这些工具并非用于赌博。信不信由你,我接下来要引用的那段经文就与国际象棋有关:

穆智台希德派普遍认为,即使不赌博,也不应使用通常用于赌博的物品。前文提到的传统认为,触碰象棋就像用手沾猪肉一样;

“棋手的祈祷只有在比赛结束后洗手后才有效。观看一场棋局就像观看自己母亲的生殖器一样。”3

当被问及有关国际象棋的问题时,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a)回答道:

“把拜火教徒的烦恼留给他们去吧。”

也就是说,穆斯林不应该接触国际象棋。

在另一个传统中,伊玛目('a)说道:

“别靠近国际象棋。”

Tohafful Uqul 一书中的传统明确指出,赌博中使用的物品不得用于任何目的,这样做是违法的。

“赌博的一切手段和行为都是非法的。”

这对我来说很有意思,因为除了大城市里的街头混混之外,我甚至都不知道国际象棋比赛居然还有赌局!这绝对不是我该担心的事情,因为我不会赌自己赢任何人。我猜我可能会倾向于赌对手,但那可能会被认为是作弊。事实上,我可能会被指控故意输掉比赛,即使我没有,我只是棋艺很差而已。

当然,我们可以自然推断,这也适用于其他赌博工具,例如多米诺骨牌、西洋双陆棋、纸牌和骰子。下棋或看棋似乎不像赌博那样是罪恶,但显然,看棋至少和看你妈妈的阴道一样糟糕……我认为无论是宗教人士、不可知论者还是无神论者都会同意这一点。

此外,伊斯兰教(或至少是该文献)进一步指出,玩家可能会沉迷于纸牌(或其他)游戏,以至于忘记履行工作或宗教责任,即使当时他并没有赌博。该文献甚至似乎认为,如果你开始以非赌博的方式玩这些游戏,最终会变成为了钱。

再说一次,我不太想在这里插嘴自己的观点,但这听起来像是在讨论最坏的情况,好像它们100%肯定会发生似的。另一方面,我一开始玩的是世嘉Genesis的一款名为“凯撒宫”的电子游戏,现在我是一名博彩作家,所以我并没有做太多努力来证明他们的理论是错误的!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允许对赛马和射箭进行投注(如果您参加):

毫无疑问,赛马和射箭的参赛者(而非观众)可以互相下注。获胜者有权获得其赢得的奖金。伊斯兰教允许这两项比赛,是因为这些运动有助于提升战士的整体能力,而精通这些运动的穆斯林更有能力挑战对手。详情可参阅法律典籍。

沙希德·塔尼在其著作《马萨利克》(Masalik)中引用了穆智台希德派的一致裁决。伊玛目贾法尔·萨迪克('a)在其著作《瓦菲》(Al-Wafi)中记录了三项传统,其中指出,除赛马和射箭外,任何以赌注进行的比赛,天使都会被激怒,并诅咒下注的人。

这很有趣,因为允许对这些活动下注的动机是“使人成为更好的战士”。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不能对 MMA(如果参加)、射击、击剑或任何其他直接涉及战斗或战斗工具的运动进行下注。看起来,如果使一个人成为更好的战士的能力可以作为不能赌博的例外,那么理论上(或应该)允许参与者对任何使一个人成为更好的战士的活动进行下注,但我想不是。

事实上,即使其他比赛不是赌博,也不使用任何赌博手段,伊斯兰教似乎也会将其视为有罪的,但根据该来源,具体情况可能取决于你咨询谁:

阿拉玛·希利(ra)还指出:“禁止徒手投掷石块的比赛。同样,禁止赛马和骆驼以外的任何牲畜、帆船或鸟类比赛,即使不涉及金钱赌注,也不被允许。斗鸡和斗羊也是被禁止的。简而言之,所有对圣战无益的比赛都是被禁止的。例如,长时间站立、猜谜游戏或数字游戏、长时间待在水下。总之,除了赛马和射箭之外,任何比赛都是被禁止的,无论是否涉及赌注。”

某些法学家,例如沙希德·塔尼,并不认为这类不使用赌博工具且不涉及赌注的游戏是非法的。他倾向于允许此类比赛。这种观点似乎尤其适用于那些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我们宗教中“非法”方面的比赛,或者那些具有特定目的的比赛,例如书法、阅读、缝纫、建筑、农业等比赛。田径和划船也属于同一类别。但由于大多数穆智台希德(Mujtahids)都禁止赛马和射箭以外的所有比赛,因此,出于谨慎考虑,最好还是避免比赛。

如此看来,赛马和射箭不仅是唯一可以投注的项目,而且也是唯一被明确允许的比赛项目,至少一些拥护者是这么认为的。其他人似乎会不同意,认为其他类型的比赛也是允许的,但考虑到本文的语气,我认为这些人可能只占少数,因为文章建议禁止所有比赛,当然,除了赛马和射箭。

我查阅了其他一些资料,它们似乎都与你上面读到的一致。简而言之,根据伊斯兰教义,赌博不仅是一种罪孽,而且是一种与饮酒同等严重的罪孽,除非你参加射箭或赛马比赛,并与其他参赛者就该比赛进行投注。

再说一次,伊斯兰教可能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严格,但如果他们对赌博的立场有任何迹象,那么该宗教可能非常严格。

印度教

我们将从 Vedkabhed.com 开始。问题是,赌博在印度教中是否是一种罪孽,所以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我们先引用一段他们的开场白,先了解一下:

从这些著作中我们首先会注意到的是,赌博的概念在印度教信仰中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

赌博是一种恶习,它会导致财富流失、家庭破裂,还会引发其他各种罪恶。赌博让人相信运气而非努力工作,人们将赌博视为获取财富的捷径。但这种罪恶在印度教中却受到制裁。每当我们想到印度教和赌博,首先想到的就是《摩诃婆罗多》中沙恭尼手持骰子的情节。赌博在印度的历史比《摩诃婆罗多》时期要悠久得多,在吠陀经中也能找到关于赌博的记载。《阿耆尼往世书》第91章就记载了一个迷信仪式,即制作赌盘并掷骰子来预知未来。

由此可见,反对赌博的根本立场(相信运气和轻松赚钱,而非努力工作)与我们迄今为止讨论过的几乎所有宗教(天主教除外)的立场基本一致。即使是天主教也允许赌博演变成赌博,但与其他一些宗教不同,天主教基本上对娱乐性赌博持开放态度,并不认为赌博本身是一种罪恶,甚至不太可能是通往罪恶的途径。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宗教人物参与赌博活动的信息,请浏览该网站,因为这是前几段的主题。

其中一位神在排灯节当晚将另一位神的所有财产,包括他的衣服都抢走了,因此他宣布只允许在排灯节当晚赌博,但如果你这样做,那么全年你都会有很大的收入: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印度教徒会在排灯节期间赌博?要了解原因,你需要查阅他们的文献。据说,排灯节期间的赌博是由湿婆和他的妻子帕尔瓦蒂发起的。帕尔瓦蒂在游戏开始前祈求了吉祥天神拉克希米,她似乎帮助她赢得了游戏。湿婆输光了所有家当,最后的赌注是脱光衣服,湿婆也输了,脱光了衣服。帕尔瓦蒂随后宣布,在这一天赌博是吉兆,在这一天赌博的人全年都会赚得盆满钵满。

《斯堪陀往世书》第二卷,第四节,第十章,第20节:“商羯罗(Sankara)和巴瓦尼(Bhavani)以前玩掷骰子游戏取乐。桑布(Sambhu)在游戏中被高里(Gauri)打败,被赤身裸体地放走。因此,商羯罗(Sankara)变得痛苦不堪,而高里(Gauri)却一直很快乐。” 译者:GV Tagare。

我想知道湿婆是否说过,“嘿,别那样看着我,这里很冷!”?

事实上,我甚至会推荐你读一下上面链接的那个页面。我对印度教了解不多,但听起来他们关于神灵之间关系的故事确实很有趣!我觉得很少有宗教会像神灵掷骰子赢另一个神,然后让后者脱光衣服那样!

根据该网站的说法,该宗教不仅普遍认可赌博,而且实际上偶尔还会规范赌博行为。在页面中间位置,您可以看到以下部分内容:

一些印度教经典不仅允许赌博,甚至将赌场合法化并对其征税,赢家还必须将一部分收益留给国王。赌场受国家监管,并且必须有一名赌场主管监督游戏。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则必须由主管或其他赌徒解决纠纷,如果其他赌徒是任何一方的敌人,则纠纷由国王解决。有些经典说,赌徒需要获得国王的赌博许可,如果他未经政府许可而赌博,则会受到当局的惩罚。当局还制定了严格的规则,赌博中作弊的人会受到国家的严厉惩罚,有时甚至会被驱逐出境。

如此看来,只要不作弊,赌博似乎完全没问题。说实话,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因为我遇到的很多印度教徒,至少是男性,都曾参与过赌博。事实上,我遇到的绝大多数印度教徒都参与过赌博。此外,在我所在的地区,如果你走进印度人开的亚洲杂货店,几乎总会发现一些宾夕法尼亚州技巧游戏,虽然上面写着“技巧游戏”,但实际上就是赌博。

印度教还会规定赌场优势为10%或5%,具体取决于赌徒的投注金额。您可以在这里找到相关规定:

耶若瓦尔基亚·斯姆里蒂第二章,第199-203节“赌场老板应向赌徒收取百分之五的佣金。赌注为一百帕纳或以上时,应收取百分之十,其他情况下则收取百分之十。在国王的妥善保护下,他应将承诺的份额交给国王;他应收回赌注,并将其支付给赢家,并应耐心等待,说实话。在赌场老板在场的情况下,在赌客集会上公开赢得的奖金,以及国王的份额已支付后,应强制执行,否则不得执行。赌博交易中的主管和证人本身也应是赌徒。使用假骰子或以欺骗手段赌博的人将被国王烙上烙印并驱逐出境。赌博应在一人监督下进行,作为侦查盗贼的手段。这条法律本身就应该……可以理解为适用于 Samahvaya(职业拳击)的情况。” Tr. Vishwanath Narayan Mandlik

这真是太疯狂了!看来宗教不仅允许赌博,还规定赌场从玩家身上收取多少钱。它还进一步规定,赌场本身应该由赌徒组成,所有作弊者都应该被国王放逐!真是太棒了。当然,根据游戏的不同,5% 或 10% 的庄家优势可能非常高,但至少存在一些限制并且不允许作弊。

如果你想跳到那个页面继续阅读,里面基本上是一些其他印度教神祇对赌博的看法。大多数人认为赌博是允许的,而且他们似乎都对作弊者抱有强烈的厌恶和惩罚!说实话,这些内容相当有意思,虽然我不认为这些内容能让我成为信徒,但我可能会为了好玩再读一些关于印度教(总体而言)的内容。

根据您所信仰的印度教神灵,如果您想在赌博中获胜,显然您应该呼唤他们来帮助您:

并非只有往世书和经典才包含这些细节。《阿闼婆吠陀》中也有专门的赞美诗,祈求赌博成功。在祈求赌博成功的祈祷中,人们大多会祈求阿普萨拉。共有4首赞美诗,以及其他一些经文,专门用于祈求赌博成功。

《阿闼婆吠陀》4.38.1-4 “我称这些阿普萨拉为胜利者,她们玩得妙趣横生,她们自由自在地出现在观众面前,她们在骰子游戏中赢得赌注。我称她们为散播和收集的阿普萨拉。她们玩得妙趣横生,并在游戏中赢得胜利。她们在我们周围掷骰子跳舞,用她们的表演赢得赌注。我称她们为快乐、愉悦的阿普萨拉——那些沉迷于骰子、承受悲伤并屈服于愤怒的仙女。” 拉尔夫·TH·格里菲斯

另一个英文翻译,

《阿闼婆吠陀》4.38.1-4 “我召唤那位成功、胜利、善于赌博、在骰子游戏中获胜的阿普萨拉。我召唤那位精于赌博、扫除并堆积(赌注)的阿普萨拉,那位在骰子游戏中赢得胜利的阿普萨拉。愿她,那位随着骰子翩翩起舞、在骰子游戏中赢得赌注、在她渴望为我们赢得胜利时,用(她的)魔法获得优势的阿普萨拉!愿她满载丰盈地来到我们身边!别让他们夺走我们的财富!我召唤那位在骰子中欢欣鼓舞、承受悲伤和愤怒的阿普萨拉——那位欢欣雀跃的阿普萨拉。” 莫里斯·布卢姆菲尔德

也许哪天我会在掷骰子桌上试试这个!我想知道会不会有人在掷骰子桌上念诵这个祷文(可能是小声念),又或许,这只对阿普萨拉擅长的那种骰子游戏有效。阿斯帕拉是骰子界的风云人物吗?或许是唯一真正的骰子界风云人物?难道这就是“点石成金掷骰子”的秘诀,除非你付费学习,否则他们不会告诉你?(这段文字纯属玩笑)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施于骰子的赞美诗、祷文和咒语,或者你恰好是赌场经营者,想知道当印度教玩家在你的骰子或掷骰子赌桌上施咒时,你可以使用的反制咒语,那就去那个网站看看吧。如果我是赌桌管理员,面对一个嘴上画着阿普萨拉、眼里闪烁着光芒的射手,我会非常担心,所以你需要知道该如何应对,以保护游戏安全。

我找到了一些其他来源,但由于我严重依赖谷歌翻译,所以很难引用或引用,所以我也不想相信翻译完全正确。据我所知,印度教(除了上面那个非常有趣的网站)通常会劝阻赌博,并会很快提到他们认为与赌博相关的罪恶和潜在的危害,但与此同时,是否严格禁止赌博似乎基本上是一个解释问题,取决于你问谁。

话虽如此,我所看到的大多数资料(假设翻译准确无误)似乎都表明排灯节期间赌博是可以接受的。一些资料(我再次相信翻译)表明赌徒被鄙视,但与此同时,印度教经文确实禁止了赌博行为的规则,因此至少他们不会(至少一般不会)试图将赌博完全非法化。据我所知,他们几乎不关心非印度教徒的行为。

佛教

我们已经到达了本页将要介绍的最后一种宗教,因为所有其他宗教的信徒都只有几百万甚至更少。并不是说我对这些宗教的赌博立场不感兴趣,因为我可能会在某些时候对其中一些宗教做一个后续的页面,但这已经是一个非常长的页面了,所以最好暂时将问题限制在地球上最受欢迎的宗教上。

我们首先会参考《禅宗宇宙》的资料,看看他们对佛教徒对待赌博的态度有何看法。无论佛教徒的态度如何,对赌博的人感到愤怒似乎不太符合禅宗的教义,但我想我们会看到:

经文指出,佛教认为赌博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别或类型:娱乐性、习惯性和成瘾性。这同样合情合理,也足以让我们了解他们看待这个问题的立场。当然,在佛教哲学中,娱乐性赌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且没有问题。在乔达摩最初提出佛教概念的时代,大多数人就是这样赌博的。习惯性赌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接受的,并非真正的罪过。然而,成瘾性赌博就像其他地方一样,受到谴责,而且理应如此。

正如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赌博似乎只有对赌博成瘾的人来说才是一种罪过。我感兴趣的是,似乎“习惯性”赌博是可以的,但赌博成瘾却不行。虽然理论上我能理解,但我不确定他们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已经跨越了赌博的界限。也许进一步阅读或查阅其他资料可以阐明这个问题。

另一篇文章则认为,从佛陀其他教义的角度来看,赌博是不应该被鼓励的。话虽如此,但那篇文章也承认赌博不构成罪孽,或者佛教中所谓的罪孽。可惜的是,链接的网站似乎不允许我复制/粘贴任何图片说明,所以我无法分享。如果你愿意,可以自己去读一读。

结论

综上所述,让我们简要总结一下最严格的宗教观点与最宽容的宗教观点在赌博问题上的区别。为此,我将把基督教归为一个大类(第二严格的),然后列出我们在本页探讨过的各教派的子类别。

从最严格到最宽松

伊斯兰教——毫无疑问,伊斯兰教是(我们讨论过的)所有宗教中,对赌博最为严格的,因为赌博不仅仅是遭到反对,而是被其宗教经文彻底禁止。这些宗教经文只对赛马和射箭比赛做出了非常具体的例外规定,而且前提是投注者本身也是比赛参与者。

不仅如此,该宗教甚至禁止使用被视为与赌博相关的工具,甚至禁止玩与赌博无关的游戏。本质上,该宗教直接禁止纯粹为了娱乐而玩扑克,甚至禁止使用纸牌或扑克筹码进行任何其他不涉及赌博的游戏。实际上,玩“Go Fish”似乎也算是一种罪过。

基督教——我打算把基督教排在第二位,但就整体观点而言,它与犹太教非常接近。一般来说,赌博是否是一种罪,直接取决于该教派。因此,我将按严格程度从高到低对以下教派进行排序:

耶和华见证人——虽然他们承认圣经没有明确将赌博列为罪,但如果我们所引用的内容属实,赌博可能会导致一个人被逐出教会。这似乎是一个相当严厉的谴责,尤其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赌博是罪。据我所知,即使是那些确实认为赌博是罪的基督教派,也不会因为某人赌博而将他逐出教会。

新教徒(一般):许多新教教派,例如长老会和路德会,似乎都认为赌博是一种罪过。

浸信会:就浸信会而言,赌博是否是一种真正的罪恶似乎取决于你询问的是浸信会的哪一部分,或者可能是个别教会。据我所知,浸信会组织的两个最大派系似乎在赌博本身是否是一种罪恶的问题上存在分歧。

卫理公会:卫理公会的官方立场似乎是赌博是一种社会和经济弊病,应该被取缔。然而,他们似乎并没有明确指出参与娱乐性赌博的人犯了罪。他们似乎更关注国家支持的赌博和赌博机构(例如赌场),而非个人行为。

摩门教徒:在摩门教中,赌博似乎正式被视为“轻微过犯”。换句话说,它不算是罪,但他们警告说,赌博很容易让人犯罪,或者,也可能是出于罪恶的目的。

天主教徒:虽然天主教徒承认赌博会导致犯罪,但他们似乎对此最不关心,他们的态度会让人觉得娱乐性赌博很可能不会导致任何严重问题或让人犯罪。因此,我认为他们是最宽容的。

犹太教:犹太教的有趣之处在于,它似乎完全取决于你问的是哪位拉比或个人。似乎所有人都同意职业赌博是一种罪过,理由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没有任何实际贡献,但在偶尔进行娱乐性赌博的问题上,犹太教似乎存在分歧。

印度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因为印度教是一个很难给出绝对答案的宗教。无论如何,他们似乎特别纵容,甚至鼓励在某个宗教节日赌博,所以你看,就是这样。

佛教:佛教徒似乎最关心的是自身的因果报应,而我无法引用的资料来源则担心赢钱会导致耗费过多的“善因”,尤其是在赢了很多钱的情况下。话虽如此,无论佛教徒如何定义“罪孽”,他们似乎并不认为娱乐性赌博会达到那种程度。此外,总体而言,佛教似乎并没有过多地要求人们做或不做某事,而只是建议人们采取某种行动,而不是另一种。

我们希望读者发现这个页面有趣且具有教育意义,并想重申我们已尽力至少在大多数时候以客观的方式呈现这些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