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巫师 #346
我听说了《危险边缘》的投注规则,叫“三分之二规则”。你知道吗?
是的。这指的是当第二名玩家的得分超过第一名玩家的2/3时,他的策略会发生变化。
让我们将情况简化为双人游戏,如下所示:
- 情况A:第二名的人数还不到第一名的一半。
- 情况 B:第二个玩家拥有第一名的 1/2 到 2/3 份额。
- 情况C:第二名拥有第一名的2/3以上。
在继续深入讨论之前,我想提醒读者一下《危险边缘》规则的一项变化,该规则在“最终危险边缘”之后对平局进行了修改。现在不再是双方选手同时晋级,而是设置一个突然死亡决胜题。以下就是这种情况。
情况 A
假设 A=10,000 美元,B=4,000 美元
玩家A不应冒险下注,下注金额不应超过A-2B-1。如果他对该类别没有信心,可以下注0美元。无论哪种方式,他都能确保获胜。在这种情况下,A的下注金额应在0美元到1999美元之间。
玩家B毫无希望,除非A下注过多而输掉比赛。在这种情况下,B应该考虑第三名的分数,并尽量保持领先,如果可以的话,争取第二名赢得2000美元,而不是第三名赢得1000美元。
情况 B
假设 A=10,000 美元,B=6,000 美元
A 的策略是预期 B 会全押,如果押对了,押注金额会覆盖 2B。然而,为了安全起见,他不应该押注过高,以免押错后金额低于 B。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至少押注 2B - A + 1 和 AB - 1。在这种情况下,押注范围是 2,001 美元到 3,999 美元。
B 的策略是,如果答对了,至少要获得足够的分数才能超过 A,并提高总分。在本例中,A 的分数是 4,001 美元,B 的分数是 6,000 美元。
如果两位玩家都按照预期行事并遵循此策略,那么玩家 B 获胜的唯一可能性是 A 猜错而 B 猜对。这种情况的概率约为 19%。
情况 C
这里的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涉及更多的博弈论和随机化。
假设 A=$10,000,B=$7,000。
在进一步探讨之前,重要的是估算“最终危险边缘”线索被正确解答的概率。根据第30至34季的数据,第一名玩家的正确率为52%,第二名玩家的正确率为46%。然而,这些概率是正相关的。以下是所有四种可能性的细分:
- 均正确:27%
- 第一名正确,第二名错误:25%
- 第一个位置错误,第二个位置正确:19%
- 两者都不正确,为 29%。
尽管前两位玩家的 Jeopardy 平均答对率为 49%,但两人都答对或都答错的概率却高达 56%。
当然,这些可以根据类别而改变,但让我们保持简单并使用上述概率。
在这种情况下,玩家B不必依赖A错而B正确。他可以下注较低金额,比如0美元,确保在A错的情况下获胜。换句话说,如果A的赌注足以弥补B的赔率(如果正确),那么如果A错而B的赌注为0美元,他就有可能跌破B的赔率。
然而,如果A预测B会押低注,比如0美元,那么A也可以押0美元来锁定胜局。两位玩家基本上都可以选择押低注还是押高注。A应该希望押与B相同的注,而B应该押与B相反的注。如果两位玩家都是完美的逻辑学家,他们就会随机做出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A 的高额投注应为 2B-A+1 至 AB-1,与情况 B 相同。在这种情况下,A 的低额投注应为 2,999 美元至 4,001 美元。
B 的高额投注应与情况 B 相同,如果正确,投注金额应足以超过 A。在本例中,分别为 3,001 美元和 7,000 美元。B 的低额投注应为 0 美元。
如果我跳过数学计算并直接讨论两位玩家的随机化策略,请原谅我。
玩家 A 选择高牌的概率为 62.3%,选择低牌的概率为 37.7%。
球员 B 应该处于高位,概率为 61.2%,处于低位,概率为 38.8%。
假设两个玩家都遵循这种随机化策略,并且概率配对正确,则玩家 A 获胜的概率为 65.2%。
如果玩家 A 的得分超过玩家 B 的 2/3,那么他获胜的概率就会上升到 81.0%。
在双重危险中下注时,两位玩家都应该牢记 2/3 规则的重要性。
在您的视频扑克编程技巧中,您解释了尽管视频扑克中有 2,598,960 种可能的起手牌,但在 52 张牌的扑克牌组中,只需分析 134,459 种类型的牌型。我的问题是,如果有人玩的是牌型顺序很重要的游戏,比如Ace$ Bonus Poker或连续皇家牌有累积奖金的游戏,那么需要分析多少种不同类型的牌型?
为此,我向我尊敬的同事Gary Koehler请教,他是视频扑克数学专家。他的答案是15,019,680。
掷一个六面骰子,直到发生以下任一事件:
A) 任何一方都出现了六次。
B) 每一方都至少出现过一次。
事件 A 首先发生的概率是多少?
为了像我一样使用微积分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推荐使用积分计算器,例如integral-calculator.com/上的那个。
这是我的解决方案(PDF)。
我在Wizard of Vegas论坛上提出过这个问题(用略有不同的措辞)并讨论过这个问题。